從(cong) 2011年1月起,新的房價(jia) 統計製度方法開始實施。國家統計局2月16日公布了《住宅銷售價(jia) 格統計調查方案》(以下簡稱《新方案》),並將於(yu) 18日發布依據《新方案》統計的今年1月份70個(ge) 大中城市房價(jia) 數據,且不再計算和發布全國70個(ge) 大中城市房價(jia) 漲幅的平均數。那麽(me) ,與(yu) 原方案相比,《新方案》做了哪些改進?為(wei) 何不再發布全國70個(ge) 大中城市房價(jia) 漲幅平均數?記者就此采訪了國家統計局城市司負責人。
新方案主要有四大改進
問:同原來的方案相比,《新方案》做了哪些改進?
負責人:一、數據采集方式有調整。直轄市、省會(hui) 城市、自治區首府城市(不含拉薩市)、計劃單列市等35個(ge) 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jia) 格直接采用當地房地產(chan) 管理部門的網簽數據,不再另行調查;暫時不能取得網簽數據的其他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jia) 格根據統計係統房地產(chan) 開發統計報表收集的各個(ge) 項目(樓盤)的分類交易麵積和金額數據計算。
二、調查指標的調整。房屋銷售價(jia) 格指數調整為(wei) 新建住宅銷售價(jia) 格指數和二手住宅銷售價(jia) 格指數。新建住宅類下設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兩(liang) 個(ge) 類別。商品住宅類和二手住宅類均設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3個(ge) 基本分類。
三、指數計算方法的調整。新建住宅月環比價(jia) 格指數的計算方法調整為(wei) 按項目不同麵積分類的平均價(jia) 格法。采用國際通行的鏈式拉氏公式計算以2010年為(wei) 基期的定基價(jia) 格指數。
四、數據發布方式和時間的調整。《新方案》實施後,國家統計局將重點發布各個(ge) 城市不同對比基期的分類指數和總指數,不再計算和發布全國70個(ge) 大中城市房價(jia) 漲幅的平均數。數據發布時間調整為(wei) 月後18日,比原發布時間延後一周左右。
網簽數據更完整準確
問:《新方案》為(wei) 什麽(me) 采取網簽數據代替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直報數據作為(wei) 住宅價(jia) 格統計的基礎數據?同直報數據相比,網簽數據有哪些優(you) 勢?
負責人:基礎數據來源渠道的調整是這次房價(jia) 統計改革的重要內(nei) 容。之所以做這樣的調整,主要有三個(ge) 方麵的原因。一是數據齊全。網簽數據涵蓋了新建商品住宅的全部交易情況。二是信息完整。網簽數據包含有地址、樓層、價(jia) 格和金額等詳細信息,有助於(yu) 價(jia) 格指數的計算。三是獲取方便。經過不斷的改進和完善,房地產(chan) 管理部門在網簽數據管理與(yu) 使用方麵積累了豐(feng) 富的經驗,數據提取比較容易。
問:《新方案》實施後,國家統計局采用的網簽數據總量有多少?單個(ge) 城市的網簽數據對當地城市房價(jia) 表現的代表性如何?
負責人:網簽數據的采用數量取決(jue) 於(yu) 各個(ge) 城市當期新建住宅的實際成交量。鑒於(yu) 各個(ge) 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不可能完全相同,網簽數據采用數量也就會(hui) 存在差別。但由於(yu) 各個(ge) 城市的網簽數據記錄了當期新建住宅的實際成交情況,因此不論數據量大小,據此計算的房價(jia) 指數可以反映當地實際情況。
發布平均數有局限性
問:從(cong) 本次改革開始,國家統計局就不再發布全國70個(ge) 大中城市房價(jia) 漲幅平均數,這樣改革基於(yu) 哪些考慮?
負責人:這樣改革,主要有三方麵考慮。首先,用平均數表示一組數據,具有直觀簡明的特點。但是平均數在樣本值離散程度較大的情況下有一定的局限性。也就是說在個(ge) 體(ti) 差異較大的情況下,往往會(hui) 削峰填穀,抹平個(ge) 體(ti) 間的差異。
其次,不再計算和發布平均數,重點發布各個(ge) 城市的房價(jia) 數據,既有助於(yu) 社會(hui) 公眾(zhong) 及時了解所在城市房價(jia) 的具體(ti) 變化,也有利於(yu) 更好地為(wei) 地方政府有效調控房價(jia) 提供服務。
再次,這也是一些專(zhuan) 家學者的建議。如有的專(zhuan) 家指出,綜合平均價(jia) 格指數概念過於(yu) 模糊,無法與(yu) 某個(ge) 時點相對應,並且在各季度(或各月份)房價(jia) 變動比較大的時候,計算出的平均值更是缺乏實際意義(yi) ,過於(yu) 強調全國綜合的數字容易引起誤讀,會(hui) 掩蓋各個(ge) 城市的典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