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紅牛中國對泰國天絲(si) 的“紅牛係列商標案”一審被駁回全部訴訟請求。11月28日晚,紅牛中國旗下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發布聲明稱,一審判決(jue) 回避焦點問題,公司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yu) 11月25日經過非公開審理後,就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提起的商標侵權訴訟案作出一審判決(jue) ,未支持紅牛中國享有紅牛係列商標所有權的主張,同時駁回了對天絲(si) 37.5億(yi) 元的索賠。對此,紅牛中國就一審判決(jue) 發布聲明表示,將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紅牛中國在11月28日晚的聲明中表示,中國紅牛是“紅牛係列商標”在中國市場從(cong) 零價(jia) 值至數百億(yi) 市值的唯一投入方和貢獻者。紅牛中國在該案件中的核心訴求是,請求法院確認本公司對“紅牛係列商標”享有合法權益,即有權使用“紅牛係列商標”並享有其上所附收益等合法權益,而非請求法院確認本公司為(wei) 登記注冊(ce) 的商標所有權人。
紅牛中國認為(wei) ,北京高院的一審判決(jue) 回避了前述核心問題,僅(jin) 圍繞紅牛中國公司是否對“紅牛係列商標”享有商標所有權進行審查和裁判,偏離了公司的真正訴求。“一審判決(jue) 事實上是對紅牛係列商標登記在泰國天絲(si) 名下這一法律狀態進行了再次確認。“本公司認為(wei) ,一審判決(jue) 回避焦點問題,未能體(ti) 現公平原則,對此本公司堅決(jue) 不予認可。本公司作為(wei) 紅牛係列商標這二十餘(yu) 年來的唯一投入方,於(yu) 情、於(yu) 理、於(yu) 法,均應是該商標合法權益的享有者。”
“北京高院此次的判決(jue) 並非終審,紅牛中國也會(hui) 繼續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訴。整個(ge) 官司也不會(hui) 那麽(me) 簡單,兩(liang) 年之內(nei) 可能都不一定有最終的裁決(jue) 結果”,中國食品產(chan) 業(ye) 分析師朱丹蓬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此次判決(jue) 隻是紅牛中國與(yu) 泰國天絲(si) 雙方之間大量訴訟案件之一,不會(hui) 對目前的功能飲料市場產(chan) 生即時影響。
據媒體(ti) 記者了解到,紅牛中國此次上訴的核心訴求是37.53億(yi) 元廣告宣傳(chuan) 費用以及對“紅牛係列商標”享有合法權益。朱丹蓬表示,目前紅牛中國與(yu) 泰國天絲(si) 方已經在共享商標,整個(ge) 官司還沒有完全最後確認的時候,對紅牛係列商標的共享也將持續。朱丹蓬指出,按照多年來紅牛在中國整體(ti) 的運營的情況來看,天絲(si) 是屬於(yu) “摘桃子”的一方,考慮到紅牛係列商標權益包括20多年來的商譽增值,紅牛中國索賠37.53億(yi) 元廣告宣傳(chuan) 費用並不算離譜,後續關(guan) 鍵是法院如何判決(jue) ,”天絲(si) 從(cong) 來都沒有參與(yu) 到整個(ge) 市場的運營,品牌的運營,渠道的運營,也沒有一分錢投入”,中國食品產(chan) 業(ye) 分析師朱丹蓬指出。
紅牛中國與(yu) 泰國天絲(si) 雙方的訴訟戰已經持續三年。嚴(yan) 彬在泰國創辦華彬集團,並於(yu) 1995年與(yu) 泰國紅牛、泰國天絲(si) 在中國合資成立了中國紅牛,擁有了紅牛商標在中國的經營權,但雙方的商標授權日期截至2016年底。
商標授權到期日之前,華彬方麵就與(yu) 泰國天絲(si) 關(guan) 於(yu) 紅牛在國內(nei) 的生產(chan) 和紅牛商標在中國的歸屬權展開商討,但雙方就延長商標使用權上一直存在分歧。
由於(yu) 天絲(si) 集團創始人許書(shu) 標的離世,導致紅牛係列商標授權期限徹底變成了“羅生門”。一方麵,天絲(si) 集團不承認嚴(yan) 彬與(yu) 許書(shu) 標有關(guan) 任何協議,另一方麵,華彬方麵始終堅持許書(shu) 標在世曾與(yu) 嚴(yan) 彬簽有協議,“授權期並非20年而是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