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4月,[注冊(ce) 開曼公司]《網絡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規則製定程序規定(試行)》等一批法律法規將正式實施。
規定指出,網絡零售第三方平台經營者應當按照利益相關(guan) 方的要求,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nei) 以合理方式對交易規則作出說明。
網絡零售第三方平台經營者製定或修改的交易規則,應當在網站主頁麵醒目位置公開征求意見,並應采取合理措施確保交易規則的利益相關(guan) 方及時、充分知曉並表達意見,通過合理方式公開收到的意見及答複處理意見,征求意見的時間不得少於(yu) 七日。
同時,規定還指出,[注冊(ce) 馬紹爾公司]網絡零售第三方平台經營者應當主動采取合理的方式保障利益相關(guan) 方全麵、方便地了解所實施的交易規則的內(nei) 容,並提請其注意有關(guan) 免除或限製網絡零售第三方平台經營者或者利益相關(guan) 方責任的內(nei)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