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商務部公布了《2010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調整安排的公告》,對成品油(燃料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進行調整,對沒有完成任務的進口量進行再分配。這是商務部第一次給未獲得2010年燃料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格備案的地方企業(ye) 重新審批的機會(hui) 。
為(wei) 支持擴大進口,未獲得2010年燃料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格備案的地方企業(ye) ,可於(yu) 2010年7月20日前向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申報材料。2010年申報資料已於(yu) 2009年11月15日截止,商務部此次重啟了申請程序。
9月30日前,商務部將對老企業(ye) 和新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ye) 進行進口配額的追加和分配;連續兩(liang) 年獲得配額但未開展進口業(ye) 務的企業(ye) ,將自動喪(sang) 失進口資質。
根據商務部之前規定,自2010年起,內(nei) 、外資企業(ye) 申領成品油(燃料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實行統一申報。凡符合條件的成品油(燃料油)進口單位均可通過各省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外貿司報送申請材料。2010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為(wei) 1409萬(wan) 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