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和三星曠日持久的專(zhuan) 利戰昨天有新進展。美國法院判決(jue) 三星賠償(chang) 蘋果1.196億(yi) 美元,但這一數字遠低於(yu) 蘋果的目標賠償(chang) 金額22億(yi) 美元。
兩(liang) 家公司的和解談判可以追溯到2010年,[注冊(ce) 美國公司]此後兩(liang) 家公司在全球多個(ge) 國家和地區展開專(zhuan) 利侵權訴訟戰。近日,美國加利福尼亞(ya) 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再次開庭審理蘋果訴三星公司專(zhuan) 利侵權糾紛案。
原告蘋果公司提出:被告三星公司所使用的安卓係統侵犯了多項涉及ioses係統程序的專(zhuan) 利,包括自動糾正拚寫(xie) 、滑動解鎖等技術。
經過幾周的作證和3天的審議之後,美國加州聖何塞地區法院周五做出判決(jue) 。陪審團認為(wei) ,三星侵犯了蘋果的多項專(zhuan) 利,應向蘋果賠償(chang) 1.196億(yi) 美元。
這是蘋果在加州對三星發起的第二次重要的專(zhuan) 利侵權訴訟。在2012年的第一輪專(zhuan) 利訴訟中,三星被裁定侵犯蘋果專(zhuan) 利,[美國公司注冊(ce) ]被判向蘋果賠償(chang) 共計約9.3億(yi) 美元。
在這輪訴訟中,蘋果尋求總額21.9億(yi) 美元的損失賠償(chang) 和專(zhuan) 利授權費,而三星則認為(wei) 這一數字“過分誇大”了這些專(zhuan) 利的價(jia) 值。
三星隨後也對蘋果提出反訴,並列出了該公司持有的5項專(zhuan) 利。不過,最終隻有其中兩(liang) 項專(zhuan) 利的侵權訴訟進入了庭審階段。三星尋求約700萬(wan) 美元損失賠償(chang) ,陪審團最終裁定蘋果侵犯了三星的一項專(zhuan) 利,需向三星支付15.8萬(wan) 美元的賠償(chang) 金。
由於(yu) 這一判決(jue) 不符合兩(liang) 家公司的期望,蘋果和三星很可能將對這一判決(jue) 分別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