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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香港公司好處

再訴加多寶不正當競爭 王老吉索賠500萬元

      3月11日,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chan) 業(ye) 有限公司、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訴告廣東(dong) 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廣東(dong) 樂(le) 潤百貨有限公司侵權糾紛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雙方此次爭(zheng) 鋒焦點在於(yu) 一句流行的廣告語“怕上火喝XXX”。

  原告廣藥、王老吉認為(wei) ,[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香港商標注冊(ce) 服務]其在經營、推銷王老吉涼茶產(chan) 品的過程中,量身訂做了“怕上火喝王老吉”廣告語。經過長達10年不斷的宣傳(chuan) 、推廣,該廣告語已經是家喻戶曉,“怕上火”與(yu) 王老吉已形成了特定的聯係。隻要一說“怕上火喝XXX”的類似廣告語,消費者很自然地會(hui) 聯想到王老吉涼茶。被告用相同表達方式的廣告語“怕上火喝加多寶”,實質上必然造成二者的混淆,消費者會(hui) 誤認為(wei) 加多寶就是王老吉,或者與(yu) 王老吉有某種特定的關(guan) 聯性。加之加多寶的“改名”宣傳(chuan) 以及沿用王老吉原來的紅罐等一係列不正當競爭(zheng) 手段,更加使得消費者產(chan) 生誤認與(yu) 混淆,對原告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王老吉商標造成了直接的損害,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正當權益,構成了不正當競爭(zheng) 。

  為(wei) 此,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加多寶涼茶產(chan) 品包裝及廣告宣傳(chuan) 上使用與(yu) 原告“怕上火就喝王老吉”的廣告語近似的“怕上火喝加多寶”的廣告語,直接損害和淡化了原告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王老吉商標的商譽與(yu) 價(jia) 值,將該廣告語產(chan) 生並依附於(yu) 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和商標上的無形資產(chan) 非法轉移至加多寶,[香港公司注冊(ce) 查詢 服務]造成了消費者的誤認和混淆,給原告帶來重大經濟損失,構成不正當競爭(zheng) ;加多寶、樂(le) 潤百貨應立即停止使用含有“怕上火喝加多寶”或與(yu) 之意思相近廣告語行為(wei) ,立即銷毀含有上述虛假宣傳(chuan) 廣告語的產(chan) 品包裝及其他宣傳(chuan) 物品;加多寶方以其做上述廣告相同的媒體(ti) 、同樣的方式、等同的時長或版麵消除影響,內(nei) 容與(yu) 形式需經法院審定;加多寶公司須在指定媒體(ti) 上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內(nei) 容由法院審定;加多寶與(yu) 樂(le) 潤百貨應共同連帶賠償(chang) 原告經濟損失500萬(wan) 元人民幣(包含原告因本案而支出的調查取證費、律師費、維權費、合理的差旅費等),共同承擔本案訴訟費。

  目前此案法院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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