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溫州因資金鏈斷裂波及當地300餘(yu) 家擔保公司時,似乎並未影響其它擔保公司的狀態。10月9日下午,一輛豪車在北京市朝陽區一家擔保公司門前停下,[注冊(ce) 美國公司]十分鍾後絕塵而去。而這期間,一筆期限為(wei) 1個(ge) 月借款金額為(wei) 300萬(wan) 的擔保業(ye) 務已經辦妥,在簡單的交流後,借款者隻需在三份合同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一欄嫻熟地按上手印就離開了。
“在之前銀行信貸額度相對寬鬆的情況下,這種業(ye) 務辦理模式、速度在公司很常見。”北京一家成立兩(liang) 年的擔保公司業(ye) 務部門管理人員石磊(化名)向《華夏時報》記者介紹說。
但從(cong) 今年下半年銀行信貸審批趨緊之後,一些企業(ye) 、個(ge) 人因銀行收緊信貸而無法續貸,出現了無力還舊款的問題。“擔保公司盡量幫他們(men) 從(cong) 其他銀行獲得新貸款,以還清原銀行的舊貸款,避免代償(chang) 。”石磊描述這種做法是“拆東(dong) 牆補西牆”,“這就好比是‘擊鼓傳(chuan) 花’的遊戲,看誰接最後一棒。”
擔保暗度陳倉(cang)
目前融資性擔保業(ye) 務是擔保公司的主要業(ye) 務。
本報記者獲得的一份股份製銀行與(yu) 擔保公司合作方案的內(nei) 部文件上顯示:擔保公司在與(yu) 銀行簽訂合作合同之初,銀行指定一家支行作為(wei) 主辦行,為(wei) 擔保公司開立保證金賬戶,當提供擔保時,保證金原則上不低於(yu) 擔保責任餘(yu) 額的10%(即擔保放大倍數不能超過十倍)。同時保證金餘(yu) 額不能低於(yu) 擔保公司最低注冊(ce) 資本金的20%。
“這些是正規做擔保業(ye) 務的。”上述擔保公司人士石磊告訴記者,如此擔保公司贏利點在於(yu) :一是擔保額2%-3%的傭(yong) 金收入;二是保證金存入銀行的利益收入。
“但這樣確實賺不到錢。”他給本報記者算了一筆賬,“假如一個(ge) 擔保公司注冊(ce) 資本為(wei) 5000萬(wan) ,擔保上限3個(ge) 億(yi) 額度,按擔保手續費2%計算,一年下來就600萬(wan) ,扣除相關(guan) 費用一半、25%的所得稅、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照收取手續費的50%收取,還有按照擔保責任餘(yu) 額的1%提取補償(chang) 風險金……一年下來淨利潤也就二三百萬(wan) 。”此時5000萬(wan) 的資本,對等承擔的風險卻是3億(yi) 。
“收益與(yu) 風險嚴(yan) 重不匹配。”石磊坦言,“即便如此,大大小小的擔保公司還是開了一家又一家,他們(men) 有自己的賺錢門道。”他所說的賺錢路子,是純粹的資金掮客,而“潛規則橫行”便是他們(men) 眼中現在擔保公司生存現狀。
所謂賺錢的門道,就是擔保公司的另一大業(ye) 務:墊資業(ye) 務,也稱“過橋貸款”。而在這個(ge) 生存門道裏,形成一條包括銀行、擔保公司、出資人、客戶形成的“以新貸還舊貸”利益鏈條,他們(men) 之間利益相互捆綁。
潛規則橫行
在石磊所在的擔保公司中,本報記者看到該公司一份擔保公司業(ye) 務流程顯示:擔保公司實地考察借款人情況——到建委核對借款人房產(chan) 情況——[美國公司注冊(ce) ]簽訂借款合同——借款人繳納擔保費用的金額、付款期限和方式——借款人辦理委托公證手續——發放貸款。
此時擔保公司墊資用於(yu) 歸還借款人銀行貸款。之後的操作是,借款人再利用房產(chan) 抵押,從(cong) 銀行貸出新的信貸資金,用於(yu) 歸還前述擔保公司“過橋貸款”。
“一個(ge) 規則是,有些客戶一兩(liang) 年前以房產(chan) 抵押獲得銀行貸款,現在房價(jia) 漲了之後,這樣一折騰,通過房產(chan) 抵押繞道經營貸款,能多貸出三成。”石磊告訴記者。
這其中,擔保公司的角色至關(guan) 重要。“對於(yu) 做大量墊資業(ye) 務的擔保公司來說,銀行‘信貸資金掮客’是對他們(men) 最準確的定位。”石磊坦言,而他就是其中一員。
一份通過上述途徑簽訂的合同樣本顯示:甲方是出資人、乙方是借款人、丙方是擔保公司。合同裏明確規定乙方應先支付甲方擔保費,數額以擔保金額為(wei) 基數,按月息2.5%折計收,一次性收取,並規定丙方承擔擔保責任。
“我們(men) 借款給客戶時,簽署兩(liang) 份合同,一份合同把利息水平做在同期基準利率4倍之內(nei) ,剩餘(yu) 的利息我們(men) 再簽一份谘詢費的合同。”石磊說,為(wei) 了規避法律上的“高利貸”之嫌,這也是擔保行業(ye) 的潛規則。而在“投資谘詢顧問合同中”明確規定:甲方收取乙方投資谘詢費按擔保金額的1.5%,並一次性收取。
而在記者看到的這份合同中,並未規定出資人與(yu) 擔保公司之間的資金往來。“擔保公司會(hui) 另和出資人結算,一般是一筆擔保月息收入的四成左右。”石磊告訴記者。
如此擔保鏈條完成。在利益鏈條的四方中:出資人獲得高額月息回報;擔保公司變相賺取不菲的利息收入;而銀行將潛在貸款逾期風險化解;對於(yu) 客戶來說,騰挪一圈,同樣的資產(chan) 抵押,換出更多的銀行信貸資金。
監管空白
但問題是,從(cong) 下半年開始銀行普遍收緊新增信貸規模,而“以新貸還舊貸”讓擔保公司正麵臨(lin) 著代償(chang) 危機,並且這個(ge) 危機正在越變越大。
“從(cong) 以往看來,擔保公司的過橋貸款沒有什麽(me) 風險。”石磊說,原因在於(yu) 擔保公司都是在銀行發出“預審批函”之後才會(hui) 做過橋。
“但從(cong) 四季度以來,尤其是住房貸款各家銀行全線收緊之後,貸款審批權全部上收到分行,有些貸款連支行行長都不知道能不能批下來。”石磊坦言,[美國注冊(ce) 公司]這使得擔保公司難以準確地判斷企業(ye) 未來是否能獲得新貸款,並且雖然有的銀行給企業(ye) 貸款的審批通過了,但因頭寸緊張,銀行遲遲放不出貸款。這讓擔保公司的過橋貸款暴露在風險中。
“現在我們(men) 已看到了問題,但大家都捂著。”石磊告訴記者,但如果信貸繼續收緊,這一問題由個(ge) 別變成大量時,或許是誰也捂不住了。
“一日政策不明,一日潛規則橫行。”一位業(ye) 內(nei) 人士說,但如何解決(jue) ?
記者獲悉,《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征求多方意見之後,對外投資比例、風險準備金計提等多項內(nei) 容將有所變動,在法律層級上也可能進一步提高。“這對於(yu) 正處於(yu) 行業(ye) 低穀、監管相對空白的擔保業(ye) 來說無疑將是好消息。”鄭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嶽鬆峰表示。
其中,風險準備金計提辦法也將有所改動。現行《辦法》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按照當年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並按不低於(yu) 當年年末擔保責任餘(yu) 額1%的比例提取擔保賠償(chang) 準備金。“能否降到20%,或者將擔保責任餘(yu) 額的1%作為(wei) 基準,根據擔保公司表現上下浮動,實施分類監管,而不是一刀切。”一位受訪擔保公司高管對記者表示。
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專(zhuan) 家們(men) 認為(wei) ,應把當前擔保公司分成三類:一是純做銀保業(ye) 務的擔保,要支持和鼓勵這類公司;二是做合法規範的民間融資擔保業(ye) 務公司,特征是不摸錢、不吸收存款、不搞非法集資,要促進這類公司更加陽光化和規範化;三是打著民間擔保融資的旗號非法集資,直接或變相吸收資金的,要打擊和取締這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