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百餘(yu) 美元一噸的“洋垃圾”,通過偽(wei) 報品名、偽(wei) 裝貨物、偽(wei) 造單證等手段走私入境後,再進行分揀加工,可以產(chan) 生10倍,甚至更高的利潤,[美國注冊(ce) 公司]同時這些“洋垃圾”也對我國生態環境及人體(ti) 健康造成難以估量的傷(shang) 害。
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一起特大境外垃圾走私係列案進行宣判,兩(liang) 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7年。有關(guan) 專(zhuan) 家稱,嚴(yan) 堵“洋垃圾”入境通道,既要加強多重源頭把關(guan) ,也要加大懲處力度。
“洋垃圾”
為(wei) 何走私猖獗?
近年來,“洋垃圾”走私入境呈高發態勢。根據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轉來的線索,2011年底至2012年3月,僅(jin) 南京海關(guan) 就先後查獲5起偽(wei) 報品名走私進口國外城市垃圾案,共涉及進口城市垃圾4000餘(yu) 噸,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
進口“洋垃圾”為(wei) 何如此猖獗?海關(guan) 辦案人員介紹說,究其原因在於(yu) 巨大的利益驅動。記者了解到,“洋垃圾”主要指境外未經分類分揀的城市生活垃圾,其中有大量廢紙、塑料、金屬等。這些垃圾經過分揀後分別出售,會(hui) 產(chan) 生暴利。
海關(guan)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國外供貨商不賺垃圾本身的錢,而是賺取政府支付的垃圾處置補貼。對於(yu) 國內(nei) 走私商而言,出售一噸“洋垃圾”,可以賺取高達10倍的利潤。同時,分揀人力成本低,也是這些企業(ye) 賺取暴利的另一要素。
這些“洋垃圾”中同樣會(hui) 有不可利用的垃圾,據了解,這部分約占總量8%左右,即使交給有處理資質企業(ye) ,也隻需要每噸60元人民幣左右的費用。
“洋垃圾”
[注冊(ce) 英國公司]入境有何危害?
據南京海關(guan) 介紹,並非所有的廢物都禁止進口,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重視再生資源的回收與(yu) 利用,事實上,我國每年都會(hui) 從(cong) 國外進口大量的廢物,並從(cong) 這些可再生的廢物中獲取資源,既環保又經濟。
但是,廢物也並非全都是“寶”。以廢紙為(wei) 例,在我國符合環境保護控製標準,雜質含量不超過1.5%的廢紙,像(廢碎)瓦楞紙、紙板以及廢報紙、雜誌等都是允許進口的,而像(廢碎)牆紙、塗蠟紙、複寫(xie) 紙等雜質含量高、利用率低、回收成本高、環境汙染危害大的廢紙則被禁止入境。城市生活垃圾更是在禁止進境之列。不少違法企業(ye) 正是利用國家有關(guan) 政策,將禁止進境的城市生活垃圾偽(wei) 報成允許進口的“廢舊報紙”非法走私進境。
尤其可怕的是,未經分揀的走私“洋垃圾”往往“五毒俱全”。據南京海關(guan) 介紹,在查獲某批“洋垃圾”的第二天,現場參與(yu) 查驗、直接與(yu) 這批貨物“親(qin) 密接觸”的海關(guan) 關(guan) 員和緝私警察陸續出現了嚴(yan) 重的上呼吸道感染和表皮感染的症狀。而且,這些垃圾中的塑料往往具有較大毒性,流入企業(ye) 再生產(chan) 很可能產(chan) 生嚴(yan) 重後果。
而且,一些走私者對沒有利用價(jia) 值的垃圾“一丟(diu) 了之”或者簡單處理掉,往往也對我國環境造成極大汙染,張家港海關(guan) 將在扣“洋垃圾”作為(wei) 證據封存,盡管已經采取了很多措施,這些垃圾還是在過去一年裏造成了環境汙染。
如何打擊
“洋垃圾”走私?
記者了解到,實際上,如果一件“洋垃圾”想走私到境內(nei) ,要經過重重關(guan) 卡,經過中國檢驗認證集團相關(guan) 機構、出口國海關(guan) 、中國海關(guan) 等多道關(guan) 口的查驗,關(guan) 口不可謂不多,但走私方依靠狡猾的手法而“瞞天過海”。
走私企業(ye) 首先要騙取中國檢驗認證集團相關(guan) 機構出具的《運往中國的廢物原料裝船前檢驗證書(shu) 》(簡稱“CCIC”證書(shu) )。據調查,違法企業(ye) 有的通過出口商自檢資質,修改拍攝照片方法騙領;有的通過偽(wei) 造提單,異地騙領。
海關(guan) 緝私人員告訴記者,偽(wei) 報品名、偽(wei) 裝貨物、偽(wei) 造單證是進口“洋垃圾”的主要招數,裝箱時在集裝箱門口排放質量較好的廢紙,中間商、境內(nei) 收貨人在申領“CCIC”證書(shu) 、出口報關(guan) 、海運提單、進口報檢報關(guan) 等各環節,均要將城市垃圾按照集裝箱門口排放廢紙的品名進行偽(wei) 報,此外還需要做真假合同等。
而隨著“洋垃圾”走私日益猖獗,[英國公司注冊(ce) ]辦案人員發現走私主體(ti) 基本都是貿易公司,並在港口附近建有簡易的垃圾分揀廠,以圖獲取最大利潤。
海關(guan) 緝私人員、法院辦案人員指出,在源頭上把好執法關(guan) 、加大執法強度至關(guan) 重要。目前實際操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亟須解決(jue) ,如“CCIC”證書(shu) 較易獲得的問題;海關(guan) 檢測量過大,如何通過更有效的技術手段提高檢測效率和精準度等。此外,對於(yu) 走私“洋垃圾”的涉案企業(ye) 和涉案人,也要在刑罰上加大威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