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琳認為(wei) ,當前應盡快修訂《電力法》。現行《電力法》為(wei)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17年來,特別是2002年電力體(ti) 製改革以來[英國注冊(ce) 公司],我國電力工業(ye) 規模和行業(ye) 組織結構都發生了巨大變化,《電力法》已不適應當前電力工業(ye) 發展需要。
李小琳建議,盡快啟動《電力法》修訂工作,對與(yu) 當前行業(ye) 形勢明顯不符的條文予以修正;對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分布式電源和智能微網等新興(xing) 事物及其帶來的係列涉法問題盡快專(zhuan) 題研究,納入到法律條文的補充修訂中;對電力市場化相關(guan) 內(nei) 容在新的電力法中做出明確規定。
全國政協委員、[注冊(ce) BVI公司]中國電力[2.68 1.52%]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小琳建議,在2002年電力體(ti) 製改革的基礎上,實施新一輪電力市場化改革,逐步放開用戶選擇權和議價(jia) 權,實現電能買(mai) 賣從(cong) 管製壟斷型向競爭(zheng) 服務型轉變。
李小琳說,目前我國購售電仍單一壟斷,電廠賣電、用戶買(mai) 電都還沒有選擇權和議價(jia) 權。如能逐步放開,將有利於(yu) 促進電力工業(ye) 的科學發展,有利於(yu) 新能源行業(ye) 和智能電網的成長。
李小琳建議,成立國家、區域和省級多層次的獨立電力交易中心,[注冊(ce) 開曼公司]鼓勵各交易中心積極培育適合各地實際的各種交易品種,實現電能生產(chan) 者和消費者多種形式的互動交易;成立國家、南方購售電服務總公司和各省級購售電服務公司;同步放開110千伏及以上專(zhuan) 變用戶,同時確定開放其他用戶的時間表;同步推進電價(jia) 機製改革,出台獨立輸配電價(jia) ,實施容量、電量和輔助服務三部製的電價(jia) 機製,建立相應的容量、電量和輔助服務市場,以利於(yu) 各種類型發電公平競爭(zhe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