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文化部正式出台《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網絡遊戲的主體(ti) 資質、內(nei) 容審查、經營活動、法律責任等各方麵提出了明確規定。
對於(yu) 新規的出台,騰訊、盛大等網遊代表廠商都公開表示:歡迎新辦法的出台,新的管理措施對整個(ge) 行業(ye) 的健康發展有積極作用。但有中小公司反映,政策對中小公司的生存空間有所限製,而對業(ye) 內(nei) 普遍關(guan) 心的審批權限問題,也沒有最後明確。
經曆十年爆發式增長的網遊行業(ye) 如今正在遭遇增速放緩、利潤率下降的困擾。4月份以來,各大網遊公司的股價(jia) 持續走低,其中網遊市場份額排行第一的騰訊甚至從(cong) 三月份168元的高位最低跌至120元。來自易觀國際的數據顯示,2010年第1季度中國網絡遊戲市場收入規模達78.19億(yi) 元,環比增長4.1%,而往年的季度環比增長率基本在10%左右。
中小企業(ye) 生存更難
作為(wei) 中國互聯網領域最賺錢的行業(ye) ,網絡遊戲一直伴隨著爭(zheng) 議成長,並存在未成年人沉迷、遊戲內(nei) 容導向偏差和虛擬貨幣糾紛等問題。雖然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等部門都就此出台過一係列規定,但並沒有形成一個(ge) 專(zhuan) 門針對網絡遊戲的完整規章。
《辦法》第六條規定,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單位,需要“不低於(yu) 1000萬(wan) 元的注冊(ce) 資金”。分別以25.3%和21%的占有率排名中國網遊市場前兩(liang) 位的騰訊和盛大,都認為(wei) 新出台的管理辦法,將使整個(ge) 行業(ye) 的發展和競爭(zheng) 保持更加健康和有序的狀態。
而中型網遊公司則認為(wei) ,中小網遊公司將會(hui) 受到壓製,特別是許多依靠聯合運營的小公司會(hui) 受到衝(chong) 擊。
“這對騰訊、盛大等公司沒有任何影響,但對大量從(cong) 事網頁遊戲、手機遊戲的小型公司會(hui) 有衝(chong) 擊,也會(hui) 使創新型廠商放慢進入的速度。”一位遊戲開發商說。
而易觀國際分析師玉軼則認為(wei) ,這樣的門檻其實是可以越過的。“中國網絡遊戲市場產(chan) 品供大於(yu) 求、同質化嚴(yan) 重,已經導致市場增長放緩至近年最低點。從(cong) 長期來看,可以鼓勵企業(ye) 尋找合作,而不是隨便做一個(ge) 小遊戲就能上線運營賺錢了,在一定程度上還能減少同質化競爭(zheng) 問題,能把同質化粗製濫造的產(chan) 品擋在門外。”
多頭管理依舊
但亦有網遊公司人士指出,相比於(yu) 1000萬(wan) 的注冊(ce) 資金,文化部對進口網絡遊戲的審批權表述,才是所有網遊公司都關(guan) 心的問題。
《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依法對進口網絡遊戲進行內(nei) 容審查。進口網絡遊戲應當在獲得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內(nei) 容審查批準後,方可上網運營。
“之前網絡遊戲內(nei) 容的前置審批一直都是由新聞出版總署負責,現在辦法明確提出了文化部也要對遊戲進行內(nei) 容審查。”該人士表示,“以後引進新遊戲都要經過二道審批,增加了時間和成本。”
雖然關(guan) 於(yu) 重複審批問題,《辦法》中有專(zhuan) 門說明稱“經有關(guan) 部門前置審批的網絡遊戲出版物,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不再進行重複審查,允許其上網運營”。但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網絡文化處處長劉強在答記者問中特別指出,在審批中需要嚴(yan) 格區分網絡遊戲的行業(ye) 管理和網絡遊戲出版物管理的界限。“想強調兩(liang) 個(ge) 觀點:第一,網絡遊戲不是出版物;第二,網絡遊戲的行業(ye) 管理存在著出版環節,出版環節由有關(guan) 部門進行管理。”
“文化部是指網遊出版物不需重複審查,網遊產(chan) 品還是要審,這與(yu) 出版署的定義(yi) 不一樣。”上述人士透露說,新聞出版總署近期可能也將出台針對網遊的相關(guan) 管理規定,“作為(wei) 企業(ye) 隻能兩(liang) 邊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