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美國當地一客戶起訴涉嫌“引誘性欺詐”,中華網[4.35 -1.14%]軟件集團有限公司旗下一家美國子公司羅斯係統近期被美國阿拉巴馬州地區法院判罰6100萬(wan) 美元,這也是迄今為(wei) 止中國軟件[18.45 -0.75% 股吧]業(ye) 在海外市場首次遭遇的“天價(jia) 罰單”。對此,中華網軟件堅決(jue) 否認涉及欺詐,並正在進行積極上訴。
軟件糾紛引來天價(jia) 判罰
中華網軟件是中華網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屬下全資軟件子公司,公司於(yu) 2004年以6890萬(wan) 美元收購了美國一家企業(ye) 級軟件供應商羅斯係統。2009年8月,中華網軟件在納斯達克上市。
美國阿拉巴馬州一家寵物食品製造商陽光米爾斯公司在2005年購買(mai) 了測試版羅斯ERP軟件,合同金額為(wei) 23.5萬(wan) 美元。2008年,陽光米爾斯向當地法院起訴,稱羅斯係統在2005年的ERP軟件銷售和實施時存在欺詐,所出售的軟件無法正常運作。
2010年底,阿拉巴馬州富蘭(lan) 克林縣巡回法庭就訴訟案作出一審裁決(jue) ,判決(jue) 陽光米爾斯獲得總額達6100萬(wan) 美元的賠償(chang) ,其中包括1600萬(wan) 美元的補償(chang) 性賠償(chang) 和4500萬(wan) 美元的懲罰性賠償(chang) 。
針對這場高達6100萬(wan) 美元的判罰,中華網軟件(中國)董事會(hui) 主席餘(yu) 翔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回應稱,“事件的起因在於(yu) 客戶的惡意訴訟,而公司起初對此類惡意訴訟並未全力回應。對方利用其在當地小鎮為(wei) 最大雇主之一的影響力,在當地起訴,由當地組成陪審團,將一個(ge) 23.5萬(wan) 美元的軟件銷售案拔高成該州近年來最大的賠償(chang) 金案件之一。”
據餘(yu) 翔介紹,陽光米爾斯於(yu) 2005年購買(mai) 羅斯係統的ERP軟件時,雙方約定購買(mai) 的即beta版本。而在2008年法定訴訟期限屆滿前幾天,陽光米爾斯突然向法庭提起上訴。在訴訟中,陽光米爾斯提起的控訴主要是基於(yu) 羅斯係統銷售人員使用的一頁PPT文件,該PPT文件展示了羅斯係統幫助其他客戶降低成本的一些具體(ti) 數據,陽光米爾斯認為(wei) 羅斯係統的軟件未能達到同等功效,涉嫌“引誘性欺詐”。
餘(yu) 翔表示,6100萬(wan) 美元的罰金如實施將給羅斯係統帶來致命影響,可能直接致使其關(guan) 門倒閉。公司近期向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申請減少保證金,目的就是要積極進行上訴,最終打贏這場官司。
一家國產(chan) 軟件企業(ye) 高層告訴記者,中華網軟件與(yu) 陽光米爾斯的糾紛在軟件業(ye) 其實並不鮮見,軟件廠商在銷售過程中習(xi) 慣於(yu) 給客戶展示曾經做過的成功案例,有時不免存在誇大之辭,這種做法在國內(nei) 可能沒什麽(me) ,但是在國外或許就會(hui) 授人以柄,帶來法律上的麻煩。如果用戶是有意就此起訴,國內(nei) 企業(ye) 將處於(yu) 不利地位。至於(yu) 軟件項目實施失敗,供應商需給用戶進行必要的經濟補償(chang) ,隻是和國內(nei) 相比,國外有時還會(hui) 包括巨額的懲罰性賠償(chang) 。
麵臨(lin) 全球化新壁壘
針對中國軟件行業(ye) 首次遭遇的這起海外巨額罰款,中國軟件行業(ye) 協會(hui) 副理事長趙小凡認為(wei) ,該起訴訟案對中華網軟件提出了過高的懲罰性賠償(chang) ,近年來中國政府發布了一係列鼓勵和支持中國軟件企業(ye) 向國外投資的政策,而對那些已經或將要走出去的中國企業(ye) 來說,這則高額賠償(chang) 案件可能成為(wei) 一個(ge) 警訊,值得中國其他企業(ye) 思考和借鑒。
在上海律協信息網絡及高新技術法律研究委員會(hui) 副主任劉春泉看來,中華網軟件的此次遭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一些中國企業(ye) 在進軍(jun) 海外市場時,對當地法律環境可能並不熟悉,沒想到美國有懲罰性賠償(chang) 製度,而一旦敗訴,企業(ye) 可能會(hui) 因此傾(qing) 家蕩產(chan) 或者遭受重創。但懲罰性賠償(chang) 不能濫用,必須是針對惡意侵權行為(wei) 。
“中國企業(ye) 走出去遭遇水土不服,這些年教訓相當深刻,比如上海汽車收購韓國雙龍,TCL的跨國並購等,都非常值得反思,但不能因噎廢食,走出去戰略本身還是要堅持,同時也要對當地的市場環境、法律環境進行深入了解。”劉春泉稱。
上海WTO事務谘詢中心信息部主任龔柏華指出,隨著近年來一大批中國企業(ye) 積極到海外投資,有時會(hui) 麵臨(lin) 與(yu) 當地企業(ye) 的競爭(zheng) 或糾紛。而一些當地企業(ye) 在正常的市場競爭(zheng) 或貿易進程中,出於(yu) 一些利益訴求會(hui) 找出諸多理由來對中國企業(ye) 提起法律訴訟,通過法律手段使中國企業(ye) 陷入不利境地,這種現象可稱之為(wei) “法律濫訴”。
近期一些國家和地區貿易保護主義(yi) 思潮抬頭,“法律濫訴”也成為(wei) 中國企業(ye) 走出去時麵臨(lin) 的一種新的壁壘。而另一方麵,麵對這種壁壘,國內(nei) 企業(ye) 在實施全球化戰略時,首先也要做好自身的檢查和防範,而遭遇到類似法律訴訟時一定要積極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