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示範文本中規定,加盟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否則應當對快遞企業(ye) 損失予以賠償(chang) 。
繼取締17家未經許可經營快遞企業(ye) 後,國家郵政局再度出手整頓市場。昨天,國家郵政局公布《快遞行業(ye) 特許經營(加盟)合同》示範文本,要求加盟商必須是取得快遞業(ye) 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ye) 法人。該合同示範文本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示範文本顯示,開展加盟的快遞企業(ye) 需在中國境內(nei) 擁有至少2家從(cong) 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而加盟商必須是取得快遞業(ye) 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ye) 法人。
中國快遞谘詢網首席顧問徐勇表示,快遞企業(ye) 有2家以上直營店的要求多數規模型企業(ye) 均能達到,而加盟商必須企業(ye) 法人這一規定,對小加盟商將是一個(ge) 門檻。上周,國家郵政局取締的17家未經許可經營快遞業(ye) 務企業(ye) 中多數為(wei) 加盟商。
據了解,一般縣一級的分支機構隻需10000元以下的加盟費,及三五千元的押金就可加盟,即便沒有專(zhuan) 用運輸車輛,隻要保證每天有捎帶往市級城市的車輛即可,加上電腦和其他費用,一般兩(liang) 三萬(wan) 元即可“入行”。
“快遞業(ye) 經常出現某三級加盟商的員工發生了事故,本應由三級加盟商負責,但該加盟商是用二級加盟商的法人執照申請的,使得最後權責難確定。”徐勇告訴記者,二、三級加盟商之間的糾紛較普遍,很多小加盟商根本沒有經營許可證。加盟商必須企業(ye) 法人的規定,對小加盟商將是一個(ge) 門檻。但國家郵政局發布的示範文本僅(jin) 是規範性文件,其約束性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