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從(cong) 年初開始起草被稱為(wei) “十二五”時期“種業(ye) 新政”的改革文件,至今仍在相關(guan) 部委之間打轉轉,牽頭方農(nong) 業(ye) 部不得不通過修改準入門檻的方式“曲線救國”。
本報獲得的該文件最初意見稿顯示,上述新政的核心內(nei) 容在於(yu) 徹底剝離科研育種事業(ye) 單位與(yu) 種子企業(ye) 之間的關(guan) 係,具體(ti) 來說,一是財政資金不再投入前者的競爭(zheng) 性研發項目,二是支持和引導種子企業(ye) 兼並重組。
來自農(nong) 業(ye) 部的知情人士透露,由於(yu) 前者涉及科技經費下撥權和事業(ye) 單位改革,在部委利益分野下至今進展緩慢,農(nong) 業(ye) 部擬先行以修改生產(chan) 經營許可證的辦法,來敦促種子企業(ye) 兼並重組。
按照該辦法,雜交水稻和玉米(2342,7.00,0.30%)種子企業(ye) 注冊(ce) 資本從(cong) 500萬(wan) 元提高到3000萬(wan) 元,一體(ti) 化農(nong) 作物種子企業(ye) 則從(cong) 原來的3000萬(wan) 元提高到1億(yi) 元。該辦法實施後,目前全國8700多家種子企業(ye) 預計將有逾九成被迫出局,幾乎全是中小企業(ye) 。
中國農(nong) 科院作物所研究員佟屏亞(ya) 評價(jia) 稱,這種通過行政命令和手段、憑借一紙文件想徹底改變中國種業(ye) 現狀格局的做法,看起來是“快刀斬亂(luan) 麻”,實際上顯失公平。
政策難產(chan)
“種業(ye) 新政”的全稱為(wei) 《關(guan) 於(yu) 加快推進種業(ye) 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
今年5月,上述農(nong) 業(ye) 部知情人士曾向本報透露,國務院將於(yu) 8月推出該《意見》,由農(nong) 業(ye) 部負責牽頭起草。
由於(yu) 文件內(nei) 容涉及到國家多個(ge) 主要部委,按照國務院的安排,從(cong) 年初開始,中農(nong) 辦、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農(nong) 業(ye) 部、科技部和教育部等多個(ge) 部委就都成立了專(zhuan) 門的領導小組,聯合商討文件的相關(guan) 內(nei) 容。
該《意見》事關(guan) 中國種業(ye) 改革的一些重大政策,例如國家將通過稅收、信貸、科技項目激勵等優(you) 惠政策支持種子企業(ye) 發展,並“在重點培養(yang) 5-6家大型種子公司的基礎上,通過兼並和重組等市場手段,最後實現國內(nei) 大中型種子生產(chan) 企業(ye) 不超過50家的局麵”。
《意見》還明確,將調整國家科研單位和種子企業(ye) 在國家農(nong) 業(ye) 技術研發體(ti) 係中的分工和定位。具體(ti) 是,“經過3-5年的過渡,國家公共財政資金將不再向公益性科研單位投入競爭(zheng) 性的育種科研研發項目”,“3年過渡期內(nei) 將徹底剝離依托於(yu) 公益性農(nong) 業(ye) 科研單位和大學的種子公司”。
不過,由於(yu) 多部委利益之間的衝(chong) 突較大,特別是《意見》中涉及到科研機構改革方麵受阻最大,導致其被迫一再推遲出台。本報上月在農(nong) 業(ye) 部的一次內(nei) 部會(hui) 議上獲悉,韓長賦部長曾表示上述《意見》將於(yu) 年底推出。
但就目前來看,種業(ye) 新政推出仍無明確時間表。為(wei) 此,農(nong) 業(ye) 部準備先行以修改種業(ye) 準入門檻的辦法,來敦促種子企業(ye) 兼並重組,並將於(yu) 近期對外發布經過重新修訂的《農(nong) 作物種子生產(chan) 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大幅度提高了種子企業(ye) 的準入門檻,特別將雜交水稻和玉米種子的生產(chan) 和經營企業(ye) 注冊(ce) 資本從(cong) 原來規定的500萬(wan) 元提高到3000萬(wan) 元,責成由省級種子管理站負責審批;將育繁推一體(ti) 化農(nong) 作物種子經營企業(ye) 的注冊(ce) 資本從(cong) 原來的3000萬(wan) 元提高到1億(yi) 元,由農(nong) 業(ye) 部自身把關(guan) ,並同時規定,固定資產(chan) 比例都不得低於(yu) 50%。
中國農(nong) 業(ye) 技術推廣服務中心主任夏敬源表示,國內(nei) 注冊(ce) 資本在3000萬(wan) 元以上的種子企業(ye) 僅(jin) 有200多家。如果按照新 《辦法》的規定,將有超過97%的中小種子企業(ye) 被淘汰。
種業(ye) 現狀
據統計,國內(nei) 獲得生產(chan) 經營許可證的種子企業(ye) 現有8700多家,擁有知識產(chan) 權的不足100家,具有產(chan) 業(ye) 化能力的不足80家,但在市場上從(cong) 事種子經營的代理商卻高達18萬(wan) 家。
而在上述種企中,有30%存在有無證經營、仿冒種子、套牌種子等違法行為(wei) 。國內(nei) 經營玉米和水稻的種子企業(ye) 規模最大、數量最多,違法現象因此也顯得最為(wei) 突出。
去年下半年到今年春季,農(nong) 業(ye) 部在各地市場檢查時發現了違規銷售的轉基因玉米、水稻種子,而追蹤的結果是,有的育種企業(ye) 或育種家在參加國家品種試驗、審定、登記時,是以非轉基因種子的名義(yi) 申請並獲準通過的。由於(yu) 品種審定製度存在漏洞,致使違規轉基因玉米和水稻種子順利進入市場。
在很多業(ye) 內(nei) 人士看來,種子企業(ye) ——特別是玉米、水稻,準入門檻過低,是導致中國種業(ye) 現狀的主要原因之一。按照現行《農(nong) 作物種子生產(chan) 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注冊(ce) 資本500萬(wan) 元的種子企業(ye) 可以在省級範圍內(nei) 生產(chan) 經營種子,注冊(ce) 資本100萬(wan) 元就可以代理銷售種子。
佟屏亞(ya) 告訴本報,中國目前有大約90%的種子企業(ye) 都在做玉米經營,而所謂的“大型”種子企業(ye) 僅(jin) 占國內(nei) 市場份額的30%~40%,大多數種子市場份額集中在中小企業(ye) 手裏。
更重要的是,目前國內(nei) 90%的農(nong) 作物品種都是由科研院所來完成的,而國外農(nong) 作物品種研發70%是由種子企業(ye) 自身完成的。佟屏亞(ya) 告訴本報,中國種質資源和育種人才都集中在科研院所或高等農(nong) 業(ye) 院校,具有研發功能的種子企業(ye) 隻有100多家,即便是幾家上市的大型種子企業(ye) ,推出新品種主要依靠購買(mai) 。
早在10年前,國務院頒布的《農(nong) 業(ye) 科技發展綱要(2001-2010)》就已經明確,具有麵向市場能力的農(nong) 業(ye) 科技機構,“應逐步轉變為(wei) 科技企業(ye) 或進入企業(ye) ”。但至今這一科研體(ti) 製的現狀仍沒有改變,政府方麵每年的種業(ye) 研究資金也基本都投向國有科研教學單位。
據佟屏亞(ya) 介紹,2000年以來,僅(jin) 玉米品種相關(guan) 部門就審定了4000多個(ge) ,其結果是85%以上的審定品種都沒有推廣價(jia) 值。造成這種結果的主要原因,一方麵是品種審定製度存在漏洞,另一方麵還是舊的科研體(ti) 製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