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創業(ye) 板首次上市成本主要類別
首次上市成本的主要類別一般包括:
1. 專(zhuan) 業(ye) 費用
保薦人費用,公司法律顧問費用,保薦人法律顧問費用,申報會(hui) 計師費用,物業(ye) 估值費用,公關(guan) 服務顧問費用。
2. 印刷方麵的成本
招股章程、申請表格、股票及其它印刷費,翻譯費。
3. 市場推廣支出
4. 其它包括股票過戶登記處費用,收款銀行費用,包銷商傭(yong) 金(如適用),首次上市費,交易征費,交易費等。
除首次上市費、交易征費及交易費外,上列所有其它費用均可由新申請人與(yu) 有關(guan) 方麵商議,不過收費多寡會(hui) 受市場因素影響。
首次上市費一般占首次上市總成本的小部份,須於(yu) 遞交上市申請表格的同時向聯交所繳付。首次上市費不予退款,並以與(yu) 上市申請有關(guan) 的股本證券的預期市值計算.有關(guan) 費用的詳情載於(yu) 《創業(ye) 板上市規則》附錄九。
新申請人應繳付予聯交所的交易征費為(wei) 新申請人將予發行之證券的價(jia) 值的0.0035%。另外,新申請人應繳付予聯交所的交易費為(wei) 新申請人將予發行之證券的價(jia) 值的0.0025%。詳情請參閱《創業(ye) 板上市規則》附錄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