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市IPO
企業重組上市IPO

在香港上市H股模式和紅籌模式的區別

內地公司在香港上市,H 股模式和紅籌模式的區別和優劣勢分別有哪些?


關(guan) 於(yu) H股和紅籌架構的定義(yi) 和基本的不同前麵的回答已經講了很多,非常具體(ti) 。簡單來講,H股的公司注冊(ce) 在中國大陸,紅籌公司都有離岸架構(包括VIE結構,海外離岸公司受監管原因不可直接持有境內(nei) Op Co, 隻能通過合約方式間接的實際控製境內(nei) OpCo的收益)


以上區別導致的最直接影響是:H股公司在境外資本市場的融資活動仍然需要境內(nei) 監管機構(至少有證監會(hui) ,外管局)的審批,而紅籌架構則靈活很多,境外資本市場的融資活動無需境內(nei) 監管機構的審批。


因此,如果能做紅籌,大家都會(hui) 選擇紅籌。事實上早期甚至國有企業(ye) 都是紅籌的,但是為(wei) 什麽(me) 後來幾乎所有國有企業(ye) 都選擇H股了呢?



大多數情況,不是不想,實是不能。內(nei) 地公司如果要變成紅籌架構,重組階段都需要走資產(chan) 出境這一步,就是把中國境內(nei) 法人持有的資產(chan) 轉為(wei) 境外法人持有。後來出台了很多對資產(chan) 出境的限製,具體(ti) 的條文我也不是專(zhuan) 家,中國境內(nei) 律師應該能更好的回答這個(ge) 問題,但是總之,這個(ge) 事情比較麻煩,國有資產(chan) 尤其困難,國有企業(ye) 的當家人沒必要冒這麽(me) 大的政治風險。


第二種隻能做H股的情況是,已經有國內(nei) 上市,出於(yu) 融資、改善股東(dong) 結構等原因希望在一個(ge) 有再融資能力的國際市場上市,那就隻能H股了,因為(wei) 公司架構已經在那裏並且已經上市,沒辦法改了。


去年有一些民營企業(ye) 或者可以做紅籌的但是卻做成了H股,原因又不同——這些都是本來排隊等A股的,後來A股遙遙無期,不如轉港股。但是如果再要重組一次變成離岸持有架構的話,時間成本和財務成本很大,各級各種審批又得再跑一次,一時半會(hui) 兒(er) 改不回來,就索性把本來用於(yu) A股的架構直接端到香港做H股。




就監管以及審批流程方麵嚐試著回答一下,隻做比較,對優(you) 劣不做判斷,其他方麵的問題留待知乎上的大牛來補充。
1. H股模式
1.1 H股模式的基本定義(yi)
指中國境內(nei) (不包括港、澳、台地區)的中國股份公司,直接向香港聯合交易所(以下簡稱“香港聯交所”)申請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股票並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交易的境外上市模式。此種上市模式,不需要費時費力地搭建海外紅籌架構,但需要獲得中國證監會(hui) 的批準,主要的監管法規是《關(guan) 於(yu) 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報文件及審核程序的監管指引》([2012]45號,以下簡稱“《監管指引》”)
1.2 H股上市的基本步驟
1.2.1 股份改製
根據《監管指引》的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條件的基礎上,可自主向中國證監會(hui) 提出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請。中國企業(ye) 若需申請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其主體(ti) 資格必須是一家中國的股份有限公司。
1.2.2 符合香港上市的基本條件
香港主板上市所需滿足的條件此處不贅述,可參考香港聯交所網站(上市事宜)
1.2.3 完成相關(guan) 的政府部門手續
1.2.3.1 發改部門關(guan) 於(yu) 募投項目的核準/備案(如適用)
1.2.3.2 環保部門相關(guan) 的符合環保要求的證明文件(如適用)
1.2.3.3 特殊行業(ye) 需獲得專(zhuan) 門監管機構的監管意見(如適用)
1.2.3.4 稅務部門相關(guan) 的納稅證明文件
1.2.3.5 公司對本次H股上市的內(nei) 部決(jue) 策
1.2.3.6 根據《監管指引》,向證監會(hui) 報送13項文件(具體(ti) 文件內(nei) 容參見《監管指引》)
1.2.4 文件申報後程序

1.2.4.1向香港聯交所提交A1文件(包括相關(guan) 的反饋)
1.2.4.2中國證監會(hui) 核準H股上市申請(包括相關(guan) 的反饋)
1.2.4.3於(yu) 香港聯交所聆訊及掛牌上市
1.2.4.4於(yu) 中國證監會(hui) 進行境外上市備案
1.2.4.5辦理外匯登記
2. 紅籌模式
2.1 紅籌模式基本定義(yi)



紅籌上市是指公司注冊(ce) 在境外,通常在開曼百慕大英屬維爾京群島等地,適用當地法律和會(hui) 計製度,但公司主要資產(chan) 和業(ye) 務均在我國大陸。紅籌一般有兩(liang) 種模式,一是股權模式,另一種是VIE模式。對於(yu) 紅籌模式,主要的監管法規為(wei) :
·《關(guan) 於(yu) 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nei) 企業(ye) 的規定》(商務部令2009年第6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guan) 於(yu) 境內(nei) 居民通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guan) 為(wei) 題的通知》(匯發[2005]75號)
·《境內(nei) 居民通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操作規程》(匯發[2011]19號)
2.2 股權模式搭建的主要步驟
2.2.1 非關(guan) 聯境外自然人/企業(ye) 對境內(nei) 企業(ye) (主要經營實體(ti) )進行投資(收購或者增資),使境內(nei) 企業(ye) 變更為(wei) 外商投資企業(ye)
2.2.2境內(nei) 自然人/企業(ye) 進行外匯登記,設立特殊目的公司,特殊目的公司設立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收購境內(nei) 企業(ye) 的中方股權
2.2.3境外公司進行重組,設立適格的上市主體(ti) 開曼公司
2.3 VIE模式搭建的主要步驟
2.3.1進行外匯登記,設立特殊目的公司
2.3.2特殊目的公司設立香港公司
2.3.3香港公司設立外商獨資企業(ye) (WOFE)
2.3.4 WOFE與(yu) 境內(nei) 實體(ti) 簽署一係列協議,以達到協議控製並將境內(nei) 權益置入境外上市主體(ti) 的目的


上述隻是簡要的審批流程,至於(yu) 企業(ye) 選擇哪種模式,可能還需要根據其所在的行業(ye) 及其他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希望上述答案有用。

現成公司熱 | 信托基金 | 財務管理 | 政策法規 | 工商注冊 | 企業管理 | 外貿知識 | SiteMap | 說明會new | 香港指南 | 網站地圖 | 免責聲明
必威官方平台
客戶谘詢熱線:400-880-8098
24小時服務熱線:137 2896 5777
微信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