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上市發行即第一次向一般公眾(zhong) 發行一家風險企業(ye) 的證券,通常是普通股票。IPO是風險資本最理想的退出渠道,其投資收益也較其它方式高,大約占美國風險投資退出量的30%。無論風險投資公司還是風險企業(ye) 的管理層都比較歡迎IPO退出方式,但IPO退出周期長、費用高。目前,我國企業(ye) 上市有直接上市和買(mai) 殼上市兩(liang) 種途徑。
(1)直接上市。可分為(wei) 國內(nei) 直接上市和國外直接上市。現階段我國的主板市場對高新技術企業(ye) 變現的障礙主要表現在:第一,主板市場對上市公司要求較高,中小高新技術企業(ye) 很難達到要求;第二,主板市場上的法人股、國有股不能流通和交易,這與(yu) 風險投資通過股權轉讓撤出風險資本實現收益回報的根本目的相矛盾;第三,在服務於(yu) 國企改製和擴大融資渠道的政策下,以非國有為(wei) 基本成分的高新技術企業(ye) 很難進入主板市場的通道。能夠公開上市的企業(ye) 數量有限,限製了其作為(wei) 風險資金“出口”的作用。到國外直接上市對國內(nei) 眾(zhong) 多企業(ye) 來說顯然缺乏實力。
(2)買(mai) 殼上市。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上市公司中陸續分化出一批業(ye) 績不佳、難以為(wei) 繼的企業(ye) ,這些企業(ye) 因仍保有上市資格,被稱為(wei) “殼公司”。“殼公司”因其擁有上市資格而成為(wei) 其他欲進人證券市場的企業(ye) 利用的對象,日漸成為(wei) 證券市場上的稀缺資源。買(mai) 殼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按照法律規定和股票上市交易規則,通過協議方式或二級市場收購方式收購上市公司,並取得控股權來實現間接上市的目的。買(mai) 殼上市通常由兩(liang) 步完成。第一步非上市公司通過收購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絕對或相對地控製某家上市的股份公司;第二步資產(chan) 轉讓,上市公司反向收購非上市公司的資產(chan) ,從(cong) 而將自己的有關(guan) 業(ye) 務和資產(chan) 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實現間接上市的目的。目前通過收購國家股而達到買(mai) 殼上市的較多,通過收購社會(hui) 公眾(zhong) 股來達到目的,到1998年底,成功的案例僅(jin) 有北大方正收購延中實業(ye) 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