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ye) 板作為(wei) 中國證券市場的新生事物,與(yu) A股主板市場有很多不同之處,差異主要表現在上市門檻、信息披露、保薦人製度、退市製度、上市交易等多方麵。
一不同:上市門檻低
在創業(ye) 板上市主要有兩(liang) 條定量業(ye) 績指標,一是要求發行人最近兩(liang) 年連續盈利,最近兩(liang) 年淨利潤累計不少於(yu) 1000萬(wan) 元,且持續增長;二是最近一年盈利,且淨利潤不少於(yu) 500萬(wan) 元,最近一年營業(ye) 收入不少於(yu) 5000萬(wan) 元,最近兩(liang) 年營業(ye) 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yu) 30%。隻要符合其中的兩(liang) 條指標中的一條便達標。
而主板則要求發行人連續3年盈利,且累計淨利潤超過3000萬(wan) 元,或者最近3年經營活動產(chan) 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超過5000萬(wan) 元,或者最近3年營業(ye) 收入累計超過3億(yi) 元。
對股本規模,創業(ye) 板要求發行後的股本總額不少於(yu) 3000萬(wan) 元,主板則要求發行後的股本總額不少於(yu) 5000萬(wan) 元。
股本結構方麵,主板要求持有麵值不低於(yu) 1000元以上的個(ge) 人股東(dong) 不少於(yu) 1000個(ge) ,創業(ye) 板隻要求不少於(yu) 200人。
由於(yu) 創業(ye) 板向自主創新型企業(ye) 傾(qing) 斜,所以對無形資產(chan) 在公司資產(chan) 中所占的比例沒有特別要求,主板則要求無形資產(chan) 在淨資產(chan) 中所占比例不得高於(yu) 20%。
創業(ye) 板很重視經營和管理層的穩定性。要求發行人隻經營一種業(ye) 務,最近兩(liang) 年內(nei) 主營業(ye) 務沒有重大變化,並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要求發行人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最近兩(liang) 年內(nei) 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製人沒有變更。主板則要求發行人有完整的業(ye) 務體(ti) 係和直接麵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並強調最近3年主營業(ye) 務、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無重大變動,實際控製人沒有變更。
二不同:招股把關(guan) 緊
因為(wei) 對創業(ye) 板和主板的上市要求有很大不同,所以,證監會(hui) 為(wei) 此特別分設了主板發審委和創業(ye) 板發審委。
為(wei) 了推動建立創業(ye) 板市場化約束機製,加強市場相關(guan) 責任主體(ti) 的責任意識,督促責任主體(ti) 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創業(ye) 板對公司股東(dong) 、高管、保薦人、律師等強化了責任機製。要求公司控股股東(dong) 、實際控製人對招股說明書(shu) 提供確認意見;要求保薦人對公司成長性出具專(zhuan) 項意見,公司為(wei) 自主創新企業(ye) 的,還應當在專(zhuan) 項意見中說明發行人的自主創新能力;律師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行人控股股東(dong) 和實際控製人在相關(guan) 文件上簽名蓋章的真實性提供鑒證意見;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要對申請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承諾。
針對創業(ye) 企業(ye) 規模小、業(ye) 績不穩定、經營風險高、退市風險大的特點,招股書(shu) 還在反映創業(ye) 企業(ye) 成長性和自主創新、發行人風險因素等方麵加大了力度、提高了標準,拓展了披露的深度。
三不同:信披要求高
創業(ye) 板對於(yu) 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和臨(lin) 時報告提出了更有針對性的信息披露要求。
定期報告包括年報、中報和季報。與(yu) 主板公司一樣,年報披露期是4個(ge) 月,中報是兩(liang) 個(ge) 月,一季報和三季報是1個(ge) 月。如果預計不能在規定期限內(nei) 披露定期報告,創業(ye) 板公司應及時向深交所報告,並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決(jue) 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後期限。另外,預計不能在兩(liang) 月底前披露年報的公司,要在兩(liang) 個(ge) 月內(nei) 披露業(ye) 績快報。年報披露後的一個(ge) 月內(nei) 還要舉(ju) 行年報說明會(hui) ,向投資者真實、準確地介紹公司的發展戰略、生產(chan) 經營、新產(chan) 品和新技術開發、財務狀況和經營業(ye) 績、投資項目等各方麵情況。如果在定期報告披露前出現業(ye) 績提前泄漏,或者因業(ye) 績傳(chuan) 聞導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司要及時披露相關(guan) 財務數據。
對於(yu) 臨(lin) 時報告,創業(ye) 板的信息披露要求更為(wei) 細致和嚴(yan) 格。
首先,為(wei) 了防範股票上市首日過度炒作的風險,創業(ye) 板股票上市規則要求:1.刊登招股說明書(shu) 後,公司如發現公共傳(chuan) 媒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應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項等可能對公司股票價(jia) 格產(chan) 生較大影響的,應在上市首日刊登風險提示公告,對相關(guan) 問題進行澄清並提示公司存在的主要風險;2.上市首日公共傳(chuan) 媒傳(chuan) 播的消息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價(jia) 格產(chan) 生較大影響的,將對公司股票實行臨(lin) 時停牌,並要求公司實時發布澄清公告。
其次,對剛發生的重大事件或已泄露的正在籌劃中的重大事件要及時進行披露,並持續披露有關(guan) 重大事件的進展情況。可以在中午休市期間或下午3:30時後通過指定網站披露臨(lin) 時報告。在緊急情況下,公司還可以申請臨(lin) 時停牌,並在上午開市前或者市場交易期間通過指定網站披露臨(lin) 時報告。
再次,對達到一定標準的交易(包括對外提供擔保、購買(mai) 或出售資產(chan) 、對外投資等)都要及時披露相關(guan) 信息。與(yu) 主板上市規則相比,要求更高,如創業(ye) 板要求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ge) 會(hui) 計年度相關(guan) 的營業(ye) 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ge) 會(hui) 計年度經審計營業(ye) 收入的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萬(wan) 元的交易要披露,主板則要求絕對金額超過1000萬(wan) 元才要披露。
為(wei) 了防止信息不能及時披露或意外泄露而對股價(jia) 產(chan) 生不利影響,規定公司應當在第一時間申請停牌,直至按規定披露後複牌。
四不同:股東(dong) 套現難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規定,不論是主板還是創業(ye) 板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nei) 和離職後半年內(nei) ,均不得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一年鎖定期滿後,擬在任職期間買(mai) 賣公司股份的,應當按有關(guan) 規定提前報交易所備案。
對創業(ye) 板公司的控股股東(dong) 和實際控製人,進一步要求其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內(nei) 不得轉讓、托管或公司回購其所持股份。對其他股東(dong) 所持股份,如屬於(yu) 在向證監會(hui) 提出首次公開發行申請前6個(ge) 月內(nei) (以證監會(hui) 正式受理日為(wei) 基準日)進行增資擴股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nei) 不能轉讓,而且必須承諾:自股票上市之日起24個(ge) 月內(nei) ,轉讓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該新增股份總額的50%。也就是說,24個(ge) 月後方可出售全部股份。對於(yu) 其他股東(dong) 所持股份,仍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自上市之日起滿一年後方可轉讓。
五不同:保薦責任重
創業(ye) 板公司保薦人承擔的監督責任很重。不但要求持續督導期較主板公司延長一年,而且在持續督導期內(nei) ,於(yu) 公司披露年度報告、中期報告之日起15個(ge) 工作日內(nei) ,須在證監會(hui) 指定網站披露跟蹤報告。
公司臨(lin) 時報告披露的信息如涉及募集資金、關(guan) 聯交易、委托理財、為(wei) 他人提供擔保等重大事項,保薦人也要自臨(lin) 時報告披露之日起10個(ge) 工作日內(nei) 進行分析並在證監會(hui) 指定網站發表獨立意見。
六不同:收購披露勤
創業(ye) 板公司對持股5%以上的股東(dong) 或公司的實際控製人通過證券交易係統買(mai) 賣公司股份,要求每增加或減少比例達到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1%時,相關(guan) 股東(dong) 、實際控製人及其他信息披露義(yi) 務人應當委托上市公司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liang) 個(ge) 交易日內(nei) 發布公告。公告內(nei) 容包括股份變動的數量、平均價(jia) 格、股份變動前後持股情況等。
在這方麵,主板早已放鬆要求。規定通過證交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nei) 編製權益變動報告書(shu) ,向證監會(hui) 、證交所提交書(shu) 麵報告,抄報該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hui) 派出機構,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此期間,不得再行買(mai) 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以後每增加或者減少5%,要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nei) 和做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nei) ,不得再行買(mai) 賣該公司的股票。
七不同:退市風險增
與(yu) 主板一樣,創業(ye) 板也實行退市風險警示。除了最近兩(liang) 年連續虧(kui) 損等情況外,創業(ye) 板增加了"最近一個(ge) 會(hui) 計年度淨資產(chan) 為(wei) 負"、"最近一個(ge) 會(hui) 計年度的財務會(hui) 計報告被會(hui) 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因股權分布或股東(dong) 人數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在規定期限內(nei) 提出解決(jue) 方案,經交易所同意其實施"、"公司股票連續120個(ge) 交易日通過交易所交易係統實現的累計成交量低於(yu) 100萬(wan) 股"等可以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情況。退市風險警示的處理措施與(yu) 主板一樣:修改公司股票簡稱、股價(jia) 的日漲跌幅限製為(wei) 5%。
經過了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後,如果創業(ye) 板公司不幸被終止上市,那麽(me) 將直接退市,不像主板公司,必須進入代辦股份係統轉讓。這也是投資創業(ye) 板公司的最大風險所在。不過,創業(ye) 板公司退市後如符合代辦股份轉讓係統條件,也可自行委托主辦券商向中國證券業(ye) 協會(hui) 提出進入代辦股份轉讓係統。
八不同:首日監管嚴(yan)
除上市首日交易風險控製製度外,創業(ye) 板交易製度與(yu) 主板保持一致,仍適用現有的《交易規則》。因此,創業(ye) 板和主板在交易規則上的區別可能目前僅(jin) 限於(yu) 首日。
為(wei) 警示和防範創業(ye) 板股票上市首日過度炒作的風險,深交所將實行"三檔停牌製":上市首日盤中成交價(jia) 格較當日開盤價(jia) 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時,深交所可對其實施臨(lin) 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50%時,深交所可對其實施臨(lin) 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時,深交所可對其實施臨(lin) 時停牌至14時57分。股票臨(lin) 時停牌至或跨越14時57分的,深交所將於(yu) 14時57分將其複牌並對停牌期間已接受的申報進行複牌集合競價(jia) ,然後進行收盤集合競價(jia) 。與(yu) 中小板相比,停牌指標更為(wei) 嚴(yan) 厲,尤其是停牌至收盤前3分鍾。
創業(ye) 板還將沿用中小板現有上市首日重大交易異常賬戶處理方式,對通過大筆集中申報、連續申報、高價(jia) 申報或頻繁撤銷申報等異常交易方式影響交易價(jia) 格或交易量的賬戶,將依據有關(guan) 規定采取限製交易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