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賬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依法原則。各單位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hui) 計法》和國家統一會(hui) 計製度的規定設置會(hui) 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不允許不建賬、不允許在法定的會(hui) 計賬簿之外另外建賬。
(2)全麵係統原則。設置的賬簿要能全麵、係統地反映企業(ye) 的經濟活動,為(wei) 企業(ye) 經營管理提供所需的會(hui) 計核算資料,同時要符合各單位生產(chan) 經營規模和經濟業(ye) 務的特點,使設置的賬簿能夠反映企業(ye) 經濟活動的全貌。
(3)組織控製原則。設置的賬簿要有利於(yu) 賬簿的組織、建賬人員的分工,有利於(yu) 加強崗位責任製和內(nei) 部控製製度,有利於(yu) 財產(chan) 物資的管理,便於(yu) 賬實核對,以保證企業(ye) 各項財產(chan) 物資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4)科學合理原則。建賬應根據不同賬簿的作用和特點,使賬簿結構做到嚴(yan) 密、科學,有關(guan) 賬簿之間要有統馭或平行製約的關(guan) 係,以保證賬簿資料的真實、正確和完整;賬簿格式的設計及選擇應力求簡明、實用,以提高會(hui) 計信息處理和利用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