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總則
一、審計手續分為(wei) '通常的審計手續'和'其他的審計手續'。
'通常的審計手續'是審計人審查各項財務報表時,必須進行的通常的審計手續,有可能進行並且是在合理的情況下,不得予以省略。'其他的審計手續'是審計人根據情況認為(wei) 必要時所執行的手續。
二、審計人不僅(jin) 進行'通常的審計手續',在認為(wei) 有必要時,也要進行'其他的審計手續'。即通過'通常的審計手續,得不到充分的證據時,審計人可采取其他的審計手續',以得到足以保證審計人意見的合理的根據。另外,在不能進行'通常的審計手續'時,或者可以進行但不合理時,則審計人必須采用'其他的審計手續',以求得到充分必要的證據。
三、審計手續的應用可通過試查。
試查的範圍,應從(cong) 審查其企業(ye) 內(nei) 部控製組織的可信程度,作出恰當的合理的決(jue) 定。即內(nei) 部控製組織健全,能充分發揮作用時,試查的範圍可以縮小,反之,其組織不健全,無充分效果時,必須根據其程度擴大試查範圍。
四、審計人在簽訂審計合同前,應首先調查執行審計的可能性。
內(nei) 部控製組織明顯不健全,進行審計的基礎條件不成熟時,可暫緩簽訂或在一定期間內(nei) 對其內(nei) 部控製組織的改善,給予適當的指導。
五、審計人為(wei) 了保證自己意見的準確性,必須取得充分的證據,並應在事先根據企業(ye) 的具體(ti) 情況,訂出切合實際的審計計劃。特別要充分考慮到審計手續的及時性、秩序性、審計對象的重要性和危險性,以及其他方麵的必要條件。
另外,在認為(wei) 審計的目的難以充分達到時,應根據當時的具體(ti) 情況,對審計計劃作必要的修訂。
六、審計人是否利用其他審計人的審計結果或審計報告書(shu) ,如利用時對其利用程度和方法,以及該其他審計人審計的各次財務報表和各項財務報表項目的重要性、該其他審計人的可信程度和其他情況進行調查,必須由審計人自行判斷並作出決(jue) 定。
對其他審計人的可信性是否充分,其作為(wei) 審計人是否稱職,其審計手續書(shu) 、職員的訓練和監督情況、審計機構及其運用情況如何,應予調查並作出判斷。
另外,如利用其他審計人的審計結果或審計報告書(shu) 時,根據必要,可以對該其他審計人提出詢問,或提出請求追加審計手續等措施。
七、審計人作為(wei) 職業(ye) 專(zhuan) 家,應以正當的注意對所審計的結果進行作證,並且為(wei) 了匯集編寫(xie) 審計報告書(shu) 的必要材料,必須編寫(xie) 審計備忘錄。而且審計備忘錄,必須具備完全性、秩序性、明了性和其他各項主要條件。
審計人必須在審計完了,應對審計備忘錄加以整理後慎重地保存一個(ge) 相當時期,並且不經委托人的許可,不得泄漏全部甚至部分內(nei) 容。
第二通常的審計手續
一、對個(ge) 別各項財務報表進行的通常的審計手續。
對經營工商業(ye) 的公司,有適當內(nei) 部控製組織的,審計人在審計各項財務報表時,可按下列'通常的審計手續'辦理。
(一)預備調查的手續
1.初次審計的預備調查。
審計人首先應對進行'財務報表審計'的被查公司作如下的預備調查手續。
(1)為(wei) 了掌握公司的概況,應對公司的沿革、經營業(ye) 務內(nei) 容、資本係統、金融關(guan) 係、幹部及有關(guan) 職員的性名、職務、往來廠商關(guan) 係、交易條件以及其他審計上所必要的重要情況,查閱各項有關(guan) 文件,並對有關(guan) 負責人進行調查詢問。
(2)為(wei) 了掌握公司過去的經營成績,財務狀況、利潤分配,以及資金狀況等情況應查閱以前年度各項財務報表。
(3)為(wei) 了確認其內(nei) 部控製的可信程度,可以請其按內(nei) 部控製詢問書(shu) 的內(nei) 容予以回答,並采取適當方法對其完善性予以調查。
(4)對公司的經營管理製度和其他有關(guan) 文件及公司的慣例進行審查,並對公司采用的會(hui) 計處理原則及手續是否符合'企業(ye) 會(hui) 計原則',進行調查。
(5)對公司的成本計算製度和其他有關(guan) 文件及公司的慣例進行審查,並對公司采用的成本計算方法是否符合'成本計算標準'進行調查。
(6)對事業(ye) 年度開始日的資金平衡表的主要科目餘(yu) 額進行核對,對必要的範圍也可溯及以前年度,以確認其是否正確。
公司在上年度已接受過其他審計人的審計時,應對其審計文件內(nei) 容詳細閱讀,如認為(wei) 審查結果適當時,可將前段程序預以省略。
2.連續審計的預備調查。
審計人由上年度連續對公司各項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時的預備調查,應對1.查調事項之中的公司的會(hui) 計處理原則及手續和內(nei) 部控製組織等各重要事項等調查其有無變動,如有變動應對其變動的內(nei) 容及理由進行調查。
(二)交易記錄的審計手續
對交易記錄進行審查的目的,是調查公司的內(nei) 部控製組織是否得到實際有效的運用,及交易記錄是否繼續符合'企業(ye) 會(hui) 計原則'從(cong) 而確定其交易記錄的可信程度。
對交易記錄進行審查時,按下列'通常的審計手續'辦理。
1.銷售額
(1)對從(cong) 接受商品或產(chan) 品的訂貨至發貨為(wei) 止的各項證據資料進行調查,在必要時可對銷貨的條件進行研究,對銷售的手續是否符合銷售規定所規定的內(nei) 容進行檢查。
(2)對構成銷售額的計算根據的證據材料進行調查,確認其銷售額的計算根據是否按所規定的標準為(wei) 依據。銷售額的計算是否適當、正確。
(3)對銷售科目進行分析、查清其是否有不應計入的項目混入其中。
(4)對銷售科目的記帳,如為(wei) 現金銷售要和現金帳;賒銷應和應收銷貨款科目;票據銷售應和應收票據科目進行核對,要查清其在列入銷售科目的同時是否已經把銷售的金額相應的記入對方科目。
(5)對銷售扣除項目,要根據證據資料,查清其是否有銷貨折讓或銷貨退回等情況的事實,並查清其會(hui) 計處理是否正確。
2.購貨額
(1)對商品或原材料的購入,要對從(cong) 訂購開始至入庫為(wei) 止的證據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應對購貨的條件進行研究,並確認其購買(mai) 手續是否符合規定。
(2)對購貨額的計算根據的有關(guan) 材料進行調查,查清其購貨的計算是否以規定的標準為(wei) 依據,購貨額的計算是否適當正確。
(3)對購貨科目進行分析,查清是否有不應計入的項目混入其中。
(4)對購貨科目的記帳、應與(yu) 應付購貨款、現金、應付票據等科目進行核對,確認商品、原材料采購的記錄是否準確。
(5)對購貨扣除項目,要根據有關(guan) 證據資料查清其是否有購貨折讓或購貨退出等情況的事實,並查清其會(hui) 計處理等是否正確。
3.生產(chan) 費用
(1)對材料費、人工費、工廠費用,要根據證據資料核對計算記錄,並查清其成本計算方法是否仍延續使用過去的辦法。
(2)對在產(chan) 品、半成品,產(chan) 成品的成本應分析其計算記錄的過程,並查清其成本計算方法是否仍延續使用過去的辦法。
(3)將成本計算各有關(guan) 記錄和生產(chan) 費用科目等的帳目進行核對,確認成本計算和記帳是否準確一致。
4.賒銷款
(1)對應收銷貨款科目的記帳要與(yu) 商品或產(chan) 成品的銷貨記錄進行核對,確認其有無賣空或其他不當的賒銷款。
(2)對收回的銷貨款,應查閱現金帳或存款帳等帳目,確認其是否已如實入帳。
對采取票據結算的賒銷款,應按對應收票據科目的審查辦法同樣處理。
(3)對作為(wei) 呆帳核銷的賒銷款,應調查其是否經過正當的批準手續,並應對事實情況進行審查。
5.應收票據
(1)對銷售商品或產(chan) 成品收到的票據,可按賒銷款的審查辦法處理。
(2)對因銷售商品或產(chan) 成品收到的票據,應查清其有無和金融票據混同記帳的情況。
6.賒購款
(1)對應付購貨款科目的記帳,要與(yu) 商品、原材料采購等的有關(guan) 記錄進行核對,查清其有無買(mai) 空或其他不當的賒購款。
(2)對付還的賒購款,應查閱現金帳或存款帳等帳目,查明其是否已如實記帳。
為(wei) 付還賒購款而簽發的票據,應按應付票據同樣的審查辦法處理。
7.應付票據
(1)對采購商品、原材料等付出的票據,可按賒購款的審查辦法處理。
(2)對購入商品,原材料付出的票據,應查清其有無和金融票據混同記帳的情況。
8.有形固定資產(chan)
(1)對固定資產(chan) 的增加額應分析其內(nei) 容,對其計入資本支出的固定資產(chan) ,應調查其是否合理,認為(wei) 必要時可實地查實。
(2)對有關(guan) 固定資產(chan) 的支出,應對其批準的有關(guan) 文件,進行查閱,調查其計入的科目是否合理,其價(jia) 格如果超過批準限額時,應對其理由進行審查。
(3)對固定資產(chan) 的減少額,應分析其內(nei) 容,對其售出,報廢,事故毀損等情況應查清其是否按規定入帳。
9.現金、存款
對現金存款的記帳,應調查其現金存款的收支證據資料,查清是否按規定正當入帳。
10.暫記科目
對設有暫收暫付科目的,應對其增減額較大的證據資料進行審查,查清其處理是否適當。
11.同母公司,子公司,聯屬公司等的交易
同母公司,子公司或者聯屬公司的交易,同其中董事、主要股東(dong) 或其親(qin) 屬擁有過半數直接間接表決(jue) 權關(guan) 係的公司的交易,或者同派有董事占過半數而且繼續有交易關(guan) 係的公司的交易,應對有關(guan) 事項進行照會(hui) 並要求以文件答複,如有必要時,應到該公司進行實地調查,以查清處理是否妥善。
(三)各項財務報表項目的審計手續。
審查各項財務報表項目的目的,是根據對交易記錄審查結果的可信程度,進一步查清各科目的餘(yu) 額是否正確,同時對各項財務報表的表示方法的妥善性予以研究,了解其是否繼續根據'企業(ye) 會(hui) 計原則'編製各項財務報表,確認其公司的財務狀態及經營成績是否得到正確的反映。如財務報表中的某個(ge) 項目的審計手續,涉及到決(jue) 算日以外的科目餘(yu) 額時,應審核該日和決(jue) 算日之間的有關(guan) 交易資料或記錄,以確認其決(jue) 算日科目餘(yu) 額的妥善性。
各項財務報表項目的審計,按下列'通常的審計手續'辦理。
1.現金、存款
(1)對公司的庫存現金,應實地清點或會(hui) 同清點,並和有關(guan) 帳目餘(yu) 額進行核對。
(2)對銀行存款,應要求開戶行出具餘(yu) 額證明書(shu) ,並且查閱證明文件或存款折,或者與(yu) 開戶銀行進行核實,並和有關(guan) 帳目餘(yu) 額進行核對。
(3)現金和存款餘(yu) 額的核對手續,原則上應與(yu) 公司現有的票據和有價(jia) 證券同時進行實地清點,或會(hui) 同清點,或進行證實。
(4)對現金和銀行存款,應根據科目分析等查清餘(yu) 額的正確性。
2.票據債(zhai) 權
(1)對公司現有的票據,應實地清點或會(hui) 同清點,在外保管的票據,應查驗其證明文件或存折,或者請保管人證實。對票據債(zhai) 權的明細表及有關(guan) 帳簿的餘(yu) 額應進行核對,並根據科目的分析查清餘(yu) 額的正確性。
特別對金融票據,或其他除銷售商品或產(chan) 品以外的票據,應調查其實際的有無,並查明其處理是否妥善。
(2)應審查票據債(zhai) 權的回收可能性,並且查明其估價(jia) 是否適當。
(3)認為(wei) 必要時應向債(zhai) 務人進行核實。
3.賒銷款
(1)賒銷款明細表應與(yu) 有關(guan) 帳簿餘(yu) 額進行核對,並應通過科目分析查清餘(yu) 額的正確性。
(2)原則上應向債(zhai) 務人進行核實。
(3)應審查賒銷款的回收可能性,並查清其估價(jia) 是否適當。
4.放款
(1)對放款要審查借款人,放款條件,借款轉期的情況,並查清其餘(yu) 額的正確性。
(2)認為(wei) 必要時應向債(zhai) 務人進行核實。
(3)應審查放款回收的可能性,並查清其估價(jia) 是否適當。
5.有價(jia) 證券
(1)對公司現在持有的有價(jia) 證券要進行實地清點,或會(hui) 同清點,對在外保管的有價(jia) 證券,應查驗證明文件或存折,或者向保管人核實,並核對有價(jia) 證券明細表及有關(guan) 帳簿的餘(yu) 額。
(2)根據有價(jia) 證券明細表,查明有價(jia) 證券的估價(jia) ,是否仍繼續依據規定的標準正確執行。
(3)將估價(jia) 損失列帳時,應查清其計入是否正確並應審查其列帳的根據,檢查其計算是否適當。
6.庫存資產(chan) 和銷售成本
(1)對庫存資產(chan) 應實地會(hui) 同盤點,對在貨棧、運輸棧和其他地方保管的庫存資產(chan) ,要實地審查存貨證,提貨證,或者向保管人進行核實。
(2)對實際盤點與(yu) 帳簿餘(yu) 額進行核對,對其差異應查明其處理是否適當。
(3)應查明對庫存資產(chan) 的估價(jia) ,是否繼續按規定的標準執行。
(4)對估價(jia) 損失的列帳,應審查其計入的正確性和列帳的根據,並檢查其計算是否適當。
(5)對銷售成本應分析其內(nei) 容,並查明列入的內(nei) 容是否適當正確。
7、有形固定資產(chan) 和折舊費
(1)對按固定資產(chan) 類別記載的有期初餘(yu) 額,本期增減額,及期末餘(yu) 額的明細表進行分析,查明餘(yu) 額的正確性。
(2)根據固產(chan) 資產(chan) 折舊明細表,查明折舊費是否繼續按規定的標準執行。
(3)對無形固定資產(chan) 的審計,可比照有形固定資產(chan) 的辦法執行。
8.遞延資產(chan)
(1)對遞延資產(chan) 的內(nei) 容進行分析,審查其遞延至下期以後是否適當。
(2)對遞延資產(chan) 的攤銷,應審查其是否仍繼續按規定的標準執行。
9.票據債(zhai) 務
(1)票據債(zhai) 務有關(guan) 明細表應與(yu) 有關(guan) 帳簿餘(yu) 額進行核對,應根據帳目分析,審查其餘(yu) 額的正確性。
特別對金融票據,或其他除購入商品、原材料等以外開出的票據,應調查其實際的有無,並查清其處理是否適善。
(2)對上述明細表及帳簿記錄的內(nei) 容進行分析,對負責人進行詢問,查明是否所有票據債(zhai) 務均已入帳。
(3)在必要時可向債(zhai) 權人核實。
10.賒購款
(1)將賒購款明細表和有關(guan) 帳簿餘(yu) 額進行核對,根據帳目分析,審查其餘(yu) 額的正確性。
(2)根據上述明細表和有關(guan) 帳簿餘(yu) 額分析其內(nei) 容,對負責人進行詢問,審查是否所有賒購款均已列帳。
(3)有必要時可向債(zhai) 權人核實。
(4)對應付款按賒購款進行審查。
11.借款
(1)對借款應向放款人索取餘(yu) 額證明書(shu) ,或者向放款人核實,對借款明細表和有關(guan) 帳目的餘(yu) 額進行核對。根據帳目分析查清餘(yu) 額的正確性。
(2)根據上述明細表及帳簿記錄分析其內(nei) 容,對負責人進行詢問,查明所有借款是否均已入帳。
12.跨期項目
對預付費用,應付費用,預收收益,應收收益,應根據帳簿記錄等分析其內(nei) 容,並查明其是否繼續根據規定的標準正確列帳。
13.準備金
(1)對準備金應審查其證據資料,查明其設置是否適當,特別要注意審查其是否有保留利潤的性質。
(2)對準備金應審查其是否繼續按規定的標準正確列帳。
(3)對準備金的支出,要審查其根據和計算是否正確。
14.資本
(1)對發行的新股票,應查清其是否已按規定繳納股金。
(2)對資本盈餘(yu) ,利潤盈餘(yu) ,應通過帳目分析,查明其餘(yu) 額的正確性。
15.銷售額
(1)銷售額應按銷售實現主義(yi) 的原則列入,應查明有無下期銷售列入本期,本期銷售列入下期的情況。
(2)對銷售額如有采用分期付款、按工程進度付款及其他特殊規定時,應調查其有關(guan) 證據資料,查明采用該項規定有無事實根據。
(3)應查明商品或產(chan) 品的銷售額和勞務收入的劃分是否正確。
(4)對內(nei) 部銷售額和內(nei) 部利潤,應審查其證據資料,查明其處理是否適當。
(5)對銷售扣除項目應分析其內(nei) 容,查明其處理是否妥當。
16.銷售費及一般管理費。
對銷售費及一般管理費應根據帳目分析,查明其列入額是否適當。
17.暫記科目
對暫記科目,應通過科目分析等方法,查清科目內(nei) 容及其金額是否到決(jue) 算日仍不能處理。
18.或有負債(zhai)
對因債(zhai) 務的保證,票據的保證、貼現,訴訟事件,賠償(chang) 損失等發生的或有負債(zhai) ,應向負責人查詢,調查有關(guan) 證據資料查明其事實,並審查其內(nei) 容及金額是否正確。
19.對母公司,子公司,聯屬公司等各項目
對母公司,子公司、聯屬公司等的各項目,要對有關(guan) 事項予以照會(hui) ,並要求以文件形式回答,必要時可親(qin) 到該公司進行實際調查,對銷售額、購貨額、銷售債(zhai) 權、貸款、投資等重要帳戶,應審查其餘(yu) 額的正確性,回收的可能性,對購入債(zhai) 務,借款等重要負債(zhai) 項目,要查明其是否已全部列帳。
20.各項財務報表的表示方法
對各項財務報表的表示方法,要調查有關(guan) 資料,審查其是否仍繼續執行一般認為(wei) 是公正妥善的表示標準。對財務報表,應審查是否將利害關(guan) 係人對公司的情況不致發生錯誤判斷的會(hui) 計事實,加以明白的表示,並作出結論。
對各項財務報表的表示方法,如法令有規定者,應審查其是否繼續按該法令執行。
二、有關(guan) 各項合並財務報表的審計手續。
各項合並財務報表的通常審計手續如下:
(一)預備調查手續
1.初次審計的預備調查
審計人初次對各項合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的預備調查手續如下:
(1)掌握子公司及聯屬公司的概況,調查該子公司及聯屬公司的沿革、業(ye) 務內(nei) 容、資本係統、人事、資金、技術、交易等的關(guan) 係和其他有關(guan) 審查各項合並財務報表所必要的重要事項。
(2)要對與(yu) 編製各項合並財務報表有關(guan) 的合並方針、規程,資料提供及管理組織等體(ti) 製進行調查。
(3)要對母公司編製各項合並財務報表采用的標準及手續,是否符合'合並財務報表原則'進行調查。
2.連續審計的預備調查。
審計人自以前年度連續對各項合並財務進行審查時,應著重調查預備調查1項的調查事項內(nei) 有無重要的事項變動,如有變動,應調查其變動的內(nei) 容及理由。
(二)基礎事項的審計手續
1.合並的範圍及產(chan) 權法適用的範圍
查明包括在各項合並財務報表內(nei) 的子公司的範圍及適用產(chan) 權法公司的,範圍是否妥當。
2.編製各項合並財務報表的資料。
調查編製各項合並財務報表的體(ti) 製是否實際有效的得到運用,審查母公司、子公司及適用產(chan) 權法公司編製的資料的可信性。
3.聯合公司等的個(ge) 別財務報表。
(1)對構成合並基礎的各聯合公司,應查明其是否依據'企業(ye) 會(hui) 計原則'編製各項財務報表,如果有脫離原則的情況,除對各項合並財務報表無重要影響者外,應查明該財務報表在編製合並財務報表時是否已經得到糾正。
(2)對適用產(chan) 權法公司的個(ge) 別財務報表,可按(1)項進行調查。
4.有關(guan) 決(jue) 算日差異的處理
(1)對子公司的決(jue) 算日和合並決(jue) 算日不同時,應查明其決(jue) 算是否是按照正規決(jue) 算的合理手續進行的。對子公司的決(jue) 算日和合並決(jue) 算日的差異,在不超過一定期間,不按照正規決(jue) 算的合理手續進行合並決(jue) 算時,應審查其因決(jue) 算日不同而產(chan) 生的聯合公司之間有關(guan) 交易的會(hui) 計記錄的差異是否已經得到調整。
(2)適用產(chan) 權法公司的決(jue) 算日和合並決(jue) 算日不同時,應調查其差異期間內(nei) 有無重大交易或者重要事項發生,並查明是否已作必要的調整。
(三)合並決(jue) 算的審查手續
投資科目和資本科目的相互抵消,投資科目的抵消差額處理,少數股東(dong) 產(chan) 權的處理,債(zhai) 權債(zhai) 務的相互抵消,交易額的相互抵消,未實現損益的衝(chong) 銷,產(chan) 權法的適用等的合並決(jue) 算是否繼續根據'合並財務報表原則'的規定執行,應予查清。
(四)合並財務報表的表示方法的審計手續
應查明合並財務報表的表示方法是否仍按照一般認為(wei) 公正妥善的合並財務報表的表示方法標準辦理,應查明合並財務報表是否將利害關(guan) 係人對企業(ye) 集團的狀況不致發生錯誤判斷所必要的會(hui) 計事實加以明確的表示。
關(guan) 於(yu) 合並財務報表的表示方法,法令有明確規定者,應查明其是否繼續根據有關(guan) 法令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