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處女島金融服務委員會(hui) (「金融服務委員會(hui) 」) 於(yu) 2008年9月16日宣布推出名為(wei) 「互惠基金周年報表」 (「周年報表」) 的年度申報製度,並適用於(yu) 所有的英屬處女島私人、專(zhuan) 業(ye) 和公共基金。
在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的財政年度內(nei) ,將強製實施年度申報製度。在此製度下,必須於(yu) 2009年6月30日或之前提交存盤2008年的周年報表。凡是不受《互惠基金法1996》規管的基金 (例如封閉型基金),均無需呈遞周年報表。
每一受規管的基金必須申報:
基本的管治數據,包括其注冊(ce) 代理人的詳情。
財務數據摘要,包括期初及期終資產(chan) 淨值、認購及贖回總數、淨收益/虧(kui) 損、股息/分派、開支撮要、資產(chan) 分配 (按產(chan) 品及依司法管轄區分配)。
周年報表內(nei) 載列的數據將用作統計及符合法例的目的。此等數據是不會(hui) 供公眾(zhong) 查閱。
如需進一步資料,請登入www.bvifsc.vg 參閱英屬處女島金融服務委員會(hui) 的「互惠基金周年報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