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版CRS將正式開始實施,海外資產(chan) 即將被交換!
被稱為(wei) “中國版CRS”的《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在去年發布後,眾(zhong) 多熱議如約而至。而在今年7月1日起,CRS將正式開始實施!海外資產(chan) 即將“裸奔”!您的財富如何安放?
什麽(me) 是CRS?
CRS為(wei)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英文縮寫(xie) ,即“統一報告標準”,他是經濟合作與(yu) 發展組織(OECD)2014年發布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的構成部分,獲得當年G20布裏斯班峰會(hui) 的核準。
我們(men) 來一起回顧一下CRS誕生的曆程
本傑明·富蘭(lan) 克林曾說:世界上隻有兩(liang) 件事情不可避免,稅收和死亡。與(yu) 死亡抗爭(zheng) ,整個(ge) 人類目標一致,力爭(zheng) 在醫學與(yu) 生物學上有所突破;而對於(yu) 稅收,“大家”和“小家”因所處角度不同,態度多少有些不同。
於(yu) “大家”而言,稅收是為(wei) 國聚財的主要方式,也承擔著調節社會(hui) 經濟和財富分配的功能;於(yu) “小家”而言,“依法納稅是每個(ge) 公民和企業(ye) 應盡的義(yi) 務”,是稅收繳納對象,“小家”通常想的是稅收少一點,再少一點。
對於(yu) 普通收入階層,稅收對財富的影響較小;而對於(yu) 高淨值人群,因為(wei) 財富基數較大加之稅收征繳比例較高,稅收對其財富的影響較大,利用法律漏洞或者差異進行避稅,更有甚者不惜違反法律而逃稅的行為(wei) 就發生了。
多年來,利用海外賬戶逃避稅的行為(wei) 令各國政府頭疼,各國雖也采取過相關(guan) 措施,但因牽涉到海外問題,效果並不理想。
中國也開始行動了!
鑒於(yu) 通過將資產(chan) 藏匿於(yu) 海外賬戶而規避居民國稅收的現象有愈演愈烈之勢,經濟合作與(yu) 發展組織(OECD)借鑒美國FATCA法案,於(yu) 2014年發布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簡稱AEOI標準。AEOI標準主要包括主管當局間協議範本(,簡稱MCAA)和統一報告標準(簡稱CRS)
MCAA是規範各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之間如何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操作性文件,以互惠型模式為(wei) 基礎,分為(wei) 雙邊和多邊兩(liang) 個(ge) 版本。CRS規定了金融機構收集和報送外國稅收居民個(ge) 人和企業(ye) 賬戶信息的相關(guan) 要求和程序,對需要履行識別和申報信息義(yi) 務的金融機構,需要申報的金融賬戶類別,金融機構需要履行的盡職調查程序提出了具體(ti) 標準。
2015年12月,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稅務總局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為(wei) 我國與(yu) 其他國家(地區)間相互交換金融賬戶涉稅信息提供了操作層麵的多邊法律工具。
多邊交換信息協議達成,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對要交換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的收集工作。此次國稅總局發布的管理辦法,即為(wei) 金融機構履行盡調程序收集中國非居民賬戶信息,提供法律依據和操作指引,也就是所謂的中國版CRS。
誰的奶酪被動了
此次中國版CRS的推出,指引金融機構對非居民金融賬戶進行盡調,並給出了時間表:
2017年1月1日開始,對新開立的個(ge) 人和機構賬戶開展盡職調查;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存量個(ge) 人高淨值賬戶(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賬戶加總餘(yu) 額超過600萬(wan) 元)的盡職調查;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存量個(ge) 人低淨值賬戶和全部存量機構賬戶的盡職調查。
你受到中國版CRS的影響了嗎?
非居民中的高淨值群體(ti) :
非居民,依管理辦法所言,就是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ge) 人、企業(ye) 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企業(ye) ),但不包括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guan) 聯機構。
這裏需要注意,稅收居民身份並非依簡單依據國籍來定,而是按照各國國內(nei) 法律,由於(yu) 住所、成立地、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或者其他類似的標準而進行的稅法層麵的稅收身份界定。
按照我國《個(ge) 人所得稅法》以及實施條例等的規定,在中國境內(nei) 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nei) 居住滿一年(是指在一個(ge) 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nei) 居住365日,臨(lin) 時離境的,不扣減日數。臨(lin) 時離境,是指在一個(ge) 納稅年度中一次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累計不超過90日的離境)的個(ge) 人,屬於(yu) 稅法意義(yi) 上的居民納稅人,從(cong) 中國境內(nei) 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要依規全麵履行個(ge) 人所得稅納稅義(yi) 務。
可以說,CRS的推出對普通工薪階層而言沒有任何影響。粗略地看,大多數高淨值人群也都是中國稅收居民,並不受盡調的影響,但為(wei) 何還是在高淨值群體(ti) 中泛起波瀾?因為(wei) 有海外賬戶。
原因在於(yu) ,其他國家也在推動各自版本的CRS。舉(ju) 例來說,我國公民A先生在法國某金融機構開有一個(ge) 金融賬戶,在法國就會(hui) 被認為(wei) 是非居民金融賬戶,該賬戶信息就會(hui) 經由法國金融機構報送至法國稅務機關(guan) ,然後交由我國稅務機關(guan) ,由我國稅務機關(guan) 識別這位A先生是否已為(wei) 該賬戶資產(chan) 報稅,如果沒有則要進行追繳。簡言之,中國版CRS出台,意味著中國稅收居民的海內(nei) 外賬戶將會(hui) 更加透明化,通過海外賬戶避稅的可能性會(hui) 進一步降低。
金融賬戶透明成趨勢
跨境征稅,難點是對交易信息的掌握,這也是各國稅務機關(guan) 對海外避稅頭疼的原因。
在CRS之前,我國已同超過100個(ge) 國家(地區)簽署了雙邊稅收協定,但這些協定主要是為(wei) 了避免雙重征收,信息交換也是依申請而啟動,申請時需要提供涉稅的證明材料,成本高,效率低,效果也不甚理想。借助於(yu) 互聯網科技革命,加上自動信息交換,稅務機關(guan) 對金融賬戶交易信息的掌握力度將得到明顯加強,金融賬戶透明化已經成為(wei) 一種趨勢。
CRS盛行,聖基茨護照顯神通
聖基茨尼維斯護照優(you) 勢:
優(you) 勢①
CRS開啟,最佳的解決(jue) 方案就是轉換身份,移民到低稅務負擔國家,將個(ge) 人資產(chan) 轉移至低稅務負擔公民身份名下。聖基茨作為(wei) 避稅天堂,以其免征個(ge) 人所得稅、資本利得稅、遺產(chan) 稅、賦稅成本極低成為(wei) 最佳選擇方案。
優(you) 勢②
聖基茨和尼維斯聯邦投資入籍計劃,其投資方式是購買(mai) 當地房產(chan) ,在CRS下,投資房產(chan) 不屬於(yu) 海外金融資產(chan) 的範疇,非常適合國內(nei) 的高淨值人士進行資產(chan) 配置,合理避稅。除此之外,房子可用於(yu) 出租,五年後可出售該房產(chan) ,且仍保留公民身份。相當於(yu) 零成本!
優(you) 勢③
聖基茨和尼維斯無移民監、無語言要求、無資金來源、無經商經驗、無教育背景等諸多門檻限製,投資方式靈活,投資40萬(wan) 美金起購買(mai) 聖基茨當地房產(chan) ,即可獲得聖基茨護照。如此低的投資門檻,在護照移民國家中,具有超高性價(jia) 比。而且,辦理速度快,最快3個(ge) 月拿護照,一家四代移民。
優(you) 勢④
聖基茨和尼維斯聯邦護照可免簽全球150多個(ge) 國家,包括英國免簽6個(ge) 月,歐盟國家、申根國家免簽3個(ge) 月,如瑞士、法國、德國、意大利、挪威、瑞典、芬蘭(lan) 、丹麥、奧地利等;亞(ya) 洲國家免簽1-3個(ge) 月,如香港,新加坡、韓國等。此外,如申請加拿大、美國簽證,很容易獲發為(wei) 期10年的多次往返簽證。
優(you) 勢⑤
聖基茨移民一步到位直接拿到公民身份,沒有移民監,而且不要求申請人在聖基茨登陸和居住,對於(yu) 在國內(nei) 和其他地方有生意和產(chan) 業(ye) 的人士是非常理想的選擇。
【聖基茨移民申請條件】
主申請人年滿18歲
無犯罪記錄
投資方式:
A、購買(mai) 40萬(wan) 美金起的房產(chan)
B、向糖業(ye) 多元化基金會(hui) 捐款(25萬(wan) 美元起)
【聖基茨移民優(you) 勢】
快速入籍:4-6個(ge) 月即可取得護照
一流護照:免簽落地簽150多個(ge) 國家、免簽英國、所有歐盟國家
全球免稅:無營業(ye) 稅、無資本增值稅、無所得稅、無遺產(chan) 稅
高成功率:隻要材料符合要求,您的申請就是100%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