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征稅即將開始、世界各國執行CRS協定
近期、FATCA對美國稅務居民首開刑訴,ATO係統升級,加拿大BC省買(mai) 房登記國籍,等新聞在網上越演越厲,日見發酵,爭(zheng) 吵的不可開交,先姑且不去評論這些新聞的真實性還是惡意炒作和喧嘩。有專(zhuan) 家認為(wei) ,麵對共同報告(CRS)執行迫在眉睫,各國開始收緊資訊收集。
一、全球征稅
1、背景
受美國政府《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的啟發,2014年7月經濟合作與(yu) 發展組織(OECD)和G20組織發布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和多邊管轄權協議(MCAA),旨在維護誠信的稅收體(ti) 製。這個(ge) 係統也稱為(wei) 共同報告標準(CRS)。
2、中國
2015年12月17日,中國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之多邊政府間協議》即(“《多邊自動情報交換協議》”)。規定各簽約協議國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需要向中國稅務總局自動提交(即無須知會(hui) 及得到客戶同意的情況下)中國公民及稅務居民身份的一切資產(chan) 、投資資料。凡持中國公民身份及懷疑是中國稅務居民身份的,最早追溯至2014年9年以後中國公民或懷疑稅務居民,都定義(yi) 為(wei) 須向中國稅務總局自動申請的人群。
3、共同報告國家和地區
截至2015年12月11日,已經有97個(ge) 國家和地區承諾執行多邊自動情報交換,不同國家處於(yu) 不同的CRS實施階段,56個(ge) 國家/地區將在2017年9月1日開始首次信息交換,41個(ge) 將在2018年9月1日年開始。
2017年9月,中國個(ge) 人及其控製的公司在下列56個(ge) 國家和地區開設的銀行賬戶信息(截至到2016年底的信息)將會(hui) 主動呈報於(yu) 中國稅務機關(guan) ,其中包含眾(zhong) 多投資者熟悉的離岸地以及歐洲國家和地區:百慕大、BVI、開曼群島、塞舌爾、盧森堡、英國、法國、德國等。
2018年9月,中國個(ge) 人及其控製的公司在下列41個(ge) 國家和地區開設的銀行賬戶信息(截至到2017年底的信息)將會(hui) 主動呈報於(yu) 中國稅務機關(guan) ,主要 國家和地區包括澳大利亞(ya) 、加拿大、香港地區、日本、澳門、新西蘭(lan) 、新加坡、瑞士等。
二、CRS體(ti) 係下的稅務居民身份
越來越多企業(ye) 及高淨值人士傾(qing) 向於(yu) 在低稅或者免稅國家注冊(ce) 並進行金融活動,其原因莫過於(yu) :這些國家不僅(jin) 是離岸金融中心,而且是全球僅(jin) 有的幾個(ge) 海外稅務規劃天堂之一。
在CRS體(ti) 係下,國籍不一定是稅務居民的信號,CRS是以當前所居住的國家來判斷。在金融機構決(jue) 定情報交換的具體(ti) 國家時,個(ge) 人稅務居民身份所在地至關(guan) 重要。因為(wei) 稅務居民身份所在地將決(jue) 定稅務情報向哪個(ge) 國家的稅務機關(guan) 提供。
如果一個(ge) 人被認為(wei) 是中國稅務居民,其在境外開設的賬戶信息,無論是在香港、澳大利亞(ya) 、瑞士等國家和地區開設,均需向中國稅務機關(guan)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