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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重組上市IPO

反避稅協定 CRS、TIEA、ATIEA、FATCA 的實施

反避稅協定 CRS、TIEA、ATIEA、FATCA 的實施


不得不承認,無論是 TIEA、ATIEA 和FATCA, 還是最近開始實施的 CRS,如果沒有當今世界的信息數字化,所有這些反避稅協定都很難真正貫徹實施。從(cong) 最早的 TIEA開始,全球最大的幾個(ge) 國家或集團在政治、經濟和金融領域影響已經在反避稅方麵達成共識,因為(wei) 這是符合大家共同利益的好事,既然意願明確,剩下的就是技術問題了,而數字化的運用則鏟平了所有的技術障礙。


為(wei) 什麽(me) 這麽(me) 說?因為(wei) 一個(ge) 政府的稅務機構無論是像美國的 IRS 一樣私有化運營,還是像中國的稅務局是由國家財政支持運營,都有成本問題,必然要考慮多收 1 萬(wan) 美金的稅,要多付出多少成本的問題(當然還有很多其他問題)。但數字化網絡化極大的降低了成本,搜集信息、分析信息,然後有目標地將部分“大戶”篩選出來,必然獲得稅收上的效率最大化。


當然,也有一些國家不簽署這些協定,比如朝鮮,還有毛裏求斯簽了又退,離岸賬戶不能與(yu) 美國直接來往。無論怎樣,反避稅的協約國已經爐火純青,CRS 的簽約主體(ti) 是各個(ge) 國家的稅務局,協議產(chan) 生的標準將成為(wei) 各國的稅法的一部分,一個(ge) 世界性的政府,首先是在收稅上統一起來,這個(ge) 潮流無法阻擋。

2017年9月,中國個(ge) 人及其控製的公司在56個(ge) 國家和地區開設的銀行賬戶信息(截至到2016年底的信息)將會(hui) 主動呈報於(yu) 中國稅務機關(guan) ,其中包含眾(zhong) 多投資者熟悉的離岸地以及歐洲國家和地區:百慕大英屬維爾京群島BVI開曼群島塞舌爾、塞浦路斯、盧森堡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荷蘭(lan) 等。


2018年9月,中國個(ge) 人及其控製的公司在40個(ge) 國家和地區開設的銀行賬戶信息(截至到2017年底的信息)將會(hui) 主動呈報於(yu) 中國稅務機關(guan) ,主要國家和地區包括澳大利亞(ya) 、加拿大、香港地區、澳門、印度尼西亞(ya) 、馬來西亞(ya) 、日本、澳門、新西蘭(lan) 新加坡、瑞士等。


截至2015年12月21日,共有78個(ge) 國家已經簽署該協議。另外,截至2015年12月11日,已經有97個(ge) 國家和地區承諾執行多邊自動情報交換(即未簽署《多邊自動情報交換協議》的隻有19個(ge) 國家)。


    CRS 實施以來,雖然中國已經簽署,但國內(nei) 的客戶反應參差不齊,觀望著居多,做出響應的舉(ju) 措的還是少數。筆者建議對於(yu) 已經有資產(chan) 結構的客戶需要重新按照 CRS 和 FATCA 的標準進行重新檢查,根據專(zhuan) 業(ye) 報告重新決(jue) 策,對於(yu) 正需要設立新的結構的客戶,建議找到專(zhuan) 業(ye) 的團隊,進行精確的風險分析,然後再做出決(jue)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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