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me) 是CRS國際協定
2014年7月OECD發布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Standard for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 AEOI標準),旨在打擊跨境逃稅及維護誠信的納稅稅收體(ti) 製。AEOI標準包括《主管當局協議》(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 CAA)範本、《通用報告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 及其釋義(yi) ,旨在打擊跨境逃稅。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統一報告標準)是由G20委托OECD製定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一經推出便在全球富豪與(yu) 金融機構見引發了血雨腥風。截至目前已有101個(ge) 國家/地區承諾實施,2017年中國大陸和香港也將加入。
什麽(me) 是CRS?
CRS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英文縮寫(xie) ,中文翻譯為(wei) “統一報告標準”。它的提出者是經濟合作與(yu) 發展組織,也就是OECD(經合組織)。
兩(liang) 年前,OECD在澳大利亞(ya) 提出用於(yu) 指導參與(yu) 司法管轄區定期對稅收居民金融賬戶信息進行交換的準則,旨在通過加強全球稅收合作提高稅收透明度,打擊利用跨境金融賬戶逃避稅行為(wei) 。
舉(ju) 個(ge) 例子,比如說我們(men) 中國人有一天去了英國,出了一筆錢,而且很可觀,那麽(me) 英國的銀行就有義(yi) 務把中國人存款的信息金額披露給中國稅務總局,這就是信息交換。
最早在這個(ge) 星球上想做信息交換的國家,其實是美國,美國在2010年就開始推行信息交換原則,就是他的《海外賬戶納稅法案》(FATCA),台灣人給他翻譯成肥貓法案。美國推得很辛苦,但是很有成效,比如說美國一開始找到瑞士,瑞士就把所有的美國人的存款信息都披露給美國,幫助美國征得了大量的稅款,於(yu) 是美國就要求所有市麵上的國家都跟他簽訂信息交換規則。美國做的很好,OECD成員國也開始效仿。
基於(yu) 這樣的曆史背景,中國政府也於(yu) 2015年12月17號加入CRS協定,承諾成為(wei) 第二批實施CRS的國家(地區), 將於(yu) 2017 年1月1日實施新的賬戶開戶程序,並於(yu) 2018年進行第一次信息交換。按照時間表推進,上個(ge) 月,國稅總局發了一個(ge) 文叫做《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的征集意見稿》,所以一時激起千層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