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外商投資企業(ye) 進出口經營權:
外商投資企業(ye) 如隻增加進出口,不從(cong) 事商品的國內(nei) 分銷,可以直接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擴大相應的經營範圍,然後憑變更後的營業(ye) 執照到上海市外經貿委11樓受理大廳14號和15號窗口辦理進出口經營權備案。
外商投資企業(ye) 如從(cong) 事商品的國內(nei) 分銷、進出口,則需要根據商務部《外商投資商業(ye) 領域管理辦法》、《商務部關(guan) 於(yu) 外商投資非商業(ye) 企業(ye) 增加分銷經營範圍有關(guan) 問題的通知》和《商務部、海關(guan) 總署辦公廳關(guan) 於(yu) 保稅區及保稅區物流園區貿易管理有關(guan) 問題的通知》辦理擴大經營範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