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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重組上市IPO

申請危險品經營許可證

一、申請危險品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經營和儲(chu) 存場所、設施、建築物符合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和《倉(cang) 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等規定,建築物應當經**消防機構驗收合格;

(二)經營條件、儲(chu) 存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ye) 開業(ye) 條件和技術要求》(GB18265)、《常用危險化學品儲(chu) 存通則》(GB15603)的規定;

(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安全生產(chan) 管理人員和業(ye) 務人員經過專(zhuan) 業(ye) 培訓,並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製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五)有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申請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自主選擇具有資質的安全評價(jia) 機構,對本單位的經營條件進行安全評價(jia) 。

三、安全評價(jia) 機構應當對申請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逐項進行評價(jia) ,並出具安全評價(jia) 報告。

四、申請甲種和乙種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應當分別向省級發證機關(guan) 和市級發證機關(guan) 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材料:

(一)《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二)安全評價(jia) 報告;

(三)經營和儲(chu) 存場所建築物消防安全驗收文件的複印件;

(四)經營和儲(chu) 存場所、設施產(chan) 權或租賃證明文件複印件;

(五)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安全生產(chan) 管理人員和業(ye) 務人員專(zhuan) 業(ye) 培訓合格證書(shu) 的複印件;

(六)安全管理製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有哪些企業(ye) 需要申請危險品經營許可證

1、經營爆炸品的企業(ye)

2、經營壓縮氣體(ti) 和液化氣體(ti) 的企業(ye)

3、經營易燃液體(ti) 的企業(ye)

    4、經營易燃固體(ti) 、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的企業(ye)

5、經營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的企業(ye)

6、經營毒害品的企業(ye)

7、經營腐蝕品的企業(ye)

8、經營成品油的企業(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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