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ce) 菲律賓公司會(hui) 產(chan) 生哪些稅收
考慮在東(dong) 南亞(ya) 發展業(ye) 務,對於(yu) 相關(guan) 的稅務體(ti) 係是不得不了解的,菲律賓是東(dong) 南亞(ya) 的藍海市場,也是東(dong) 盟成員國之一,我們(men) 一起來看看菲律賓的相關(guan) 稅收政策,投資者在菲律賓投資會(hui) 產(chan) 生哪些稅收?注冊(ce) 菲律賓公司後又該如何報稅?
菲律賓有兩(liang) 個(ge) 主要類型的稅,即國家和地方稅收。征稅機關(guan) 分為(wei) 國內(nei) 稅務局(BIR)負責征收國家稅收,和地方政府部門(LGUs)負責征收當地稅收。下麵來看看菲律賓的國家稅收主要有哪些。
1.公司所得稅
國內(nei) 公司和居民外國公司應就其應納稅收入的30%繳納公司所得稅。應納稅收入包括總收入中應繳納所得稅的有關(guan) 項目,減去《國內(nei) 稅收法》所允許的扣除。除了通常的適用30%稅率的公司所得稅,國內(nei) 公司和居民外國公司還可能須繳納最低公司所得稅,該稅稅率為(wei) 公司總收入的2%,自公司開始營業(ye) 年度之後第四個(ge) 年納稅年度開始繳納。
2.資本利得稅(CGT)
資本利得稅的征稅對象為(wei) 未於(yu) 菲律賓證券交易所(PSE)上市或交易的國內(nei) 公司的股權轉讓所產(chan) 生的淨資本利得,如該淨資本利得在10萬(wan) 比索及以內(nei) 的,則適用稅率為(wei) 5%,超出部分適用稅率為(wei) 10%。另一方麵,於(yu) 菲律賓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國內(nei) 公司的股權轉讓須按轉讓價(jia) 格的0.5%繳納股票交易稅。資本利得稅為(wei) 最終稅,因此,任何因股權交易所產(chan) 生的利得或損失都不包括在公司所得稅的應納稅收入中。
3.分支機構利潤匯出稅(BPRT)
該稅適用於(yu) 在菲律賓通過當地分支機構開展營業(ye) 的外國公司,即居民外國公司。本地分支機構向其總部匯出的利潤須就用於(yu) 或指定用於(yu) 匯出的,且未扣除其中稅收部分的全部利潤的15%繳納分支機構利潤匯出稅。
4.股息稅
國內(nei) 公司和居民外國公司從(cong) 另一家國內(nei) 公司所取得的以現金和財產(chan) 形式分配的股息無須納稅。
另一方麵,非常駐外國公司須就其從(cong) 國內(nei) 公司取得的以現金和或財產(chan) 形式分配的股息金額的30%繳納最終預扣稅。
5.增值稅(VAT)
進行銷售、交換、兌(dui) 換、租賃貨物或財產(chan) ,或提供服務的,以及在貿易或商業(ye) 活動中進口貨物的任何個(ge) 體(ti) ,均須以12%的稅率繳納增值稅。於(yu) 此,“在貿易或商業(ye) 活動中”特指貿易或經濟活動中的正常行為(wei) 或事務,包括附帶的交易。
6.印花稅(DST,公司從(cong) 事某些業(ye) 務時須繳納)。
注冊(ce) 菲律賓公司可享受的優(you) 惠政策
某些企業(ye) 可在菲律賓投資委員會(hui) (BOI)、菲律賓經濟區(PEZA)和特殊經濟區管理機構登記,以利用政府的鼓勵措施。如一家企業(ye) 外資比例不超過40%,且其項目在當年度《投資優(you) 惠計劃》中,則其可在菲律賓投資委員會(hui) 進行登記。優(you) 惠投資領域指菲律賓投資委員會(hui) 在《投資優(you) 惠計劃》中列明的經濟活動,並可被進一步分為(wei) 先導領域和非先導領域。
如一家企業(ye) 雖外資比例超過40%,但其計劃項目屬於(yu) 《投資優(you) 先計劃》中所列明的先導領域,則仍可於(yu) 菲律賓投資委員會(hui) 處登記。隻要與(yu) 下列任意一項相關(guan) ,一項經濟活動即可被視為(wei) 屬於(yu) 先導領域。
如一項經濟活動未被列入最新《投資優(you) 惠計劃》,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仍可適用鼓勵措施:企業(ye) 中菲律賓國內(nei) 資本比例不少於(yu) 60%,且企業(ye) 所生產(chan) 全部產(chan) 品中至少有50%用於(yu) 出口;或企業(ye) 中外資比例超過40%,且企業(ye) 所生產(chan) 全部產(chan) 品中至少有70%用於(yu) 出口。
某些可由在菲律賓投資委員會(hui) 登記的企業(ye) 所享受的財政鼓勵措施包括:
1.所得稅免稅期限;
2.免除進口備件時的稅費;
3.免除碼頭稅和出口稅費;
4.降低資本設備、備件和配件的稅率;
5.抵免原材料的稅費;
6.額外扣除應納稅收入,例如,扣除勞務費用以及扣除必要和主要的基礎設施建設費用。
菲律賓公司稅務申報
菲律賓《綜合投資法典》,是規定菲律賓投資鼓勵措施的主要法律,對於(yu) 投資政府年度《投資優(you) 先計劃》(IPP)中所列的優(you) 惠或先導產(chan) 業(ye) 的經濟實體(ti) 給予財政鼓勵。這些鼓勵措施包括所得稅免稅期限、稅收抵免與(yu) 免除、關(guan) 稅豁免和/或優(you) 惠稅率。一些特別法律亦會(hui) 針對特殊行業(ye) ,例如可再生能源開發商和經濟區中的企業(ye) ,規定相似的鼓勵措施。詳情請參見下文“投資的優(you) 惠和保障”。
某些企業(ye) 諸如專(zhuan) 有非營利教育機構,非營利醫院,影片的非居民、出租人或發行人,船舶、飛機、機器設備及其他設備的非居民所有人、出租人,可以享受低所得稅稅率。此外,非股份製非營利教育機構可同時享受所得稅和不動產(chan) 稅的豁免。
申報所得稅時,企業(ye) 或合夥(huo) 者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1.不需交納預提稅(Withholding Tax)的,提交收人證明,並填 寫(xie) BIR表2304 (如果滿足減免條件);
2.稅收減免的,填報BIR表2307 (如果滿足相關(guan) 條件);
3.稅收減免備忘錄(如果滿足相關(guan) 條件);
4.國外稅收減免(如果滿足相關(guan) 條件);
5.如果稅收返還有調整,返還前期返還稅收;
6.賬戶信息表格(AIF)和獨立的注冊(ce) 會(hui) 計師(CPA)和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7.上一年稅收應返還數額(如果滿足相關(guan) 條件)。
發展東(dong) 南亞(ya) 市場充滿了機遇和挑戰,企業(ye) 要與(yu) 菲律賓產(chan) 生貿易往來活動,了解菲律賓的經濟政策和法律法規至關(guan) 重要,如何搭建稅籌框架,合理規避投資風險,合理報稅是企業(ye) 投資必須考慮的問題也是投資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