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通過的年檢企業(ye) 如何處理?
《企業(ye) 年度檢驗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登記主管機關(guan) 對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ye) ,不予通過年檢: (一)企業(ye) 實收資本未能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最低限額;
(二)企業(ye) 實收資本雖然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最低限額,但與(yu) 注冊(ce) 資本相差懸殊的;
(三)有其他嚴(yan) 重違法、違規行為(wei) 的。
登記主管機關(guan) 對不予通過年檢的企業(ye) ,依照《企業(ye) 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行細則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guan) 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