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注冊
注冊香港公司好處

中國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和程序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dong) 符合法定人數,即為(wei) 二人至五十人;
(2)股東(dong) 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東(dong) 共同製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產(chan) 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chan) 經營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程序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程序如下:
(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審批機構審批的,公司創辦人需提出有關(guan) 申請並獲得批準文件;

(2)創辦人的全部出資經法定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ti) 創辦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機關(guan) 申請設立登記,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shu) 、公司章程、驗資證等文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guan) 部門審批的,應在申請設立登記時提交批準文件。《深圳有限公司條例》規定,申請設立登記的文件和資料除上述外,還包括公司名稱準用證明、公司住所或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分證明與(yu) 資格證明。

(3)公司登記機關(guan) 對符合《公司法》規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公司營業(ye) 執照。公司營業(ye) 執照簽發日期為(wei) 公司成立日期。

(4)設立公司的同時設立分公司的,應就所設分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guan) 申請登記;公司成立後設立分公司的,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記機關(guan) 申請登記。登記後領取營業(ye) 執照。

《公司法》對公司登記機關(guan) 受理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期限未作規定。《廣東(dong) 省公司條例》規定,公司登記機關(guan) 對公司登記申請進行審查,可以派員查驗出資情況,對符合該條例規定條件的,應自接到公司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nei) 予以登記。《深圳有限公司條例》有關(guan) 受理登記的期限也定為(wei) 三十日,並規定,不予登記的應給予書(shu) 麵答複。

現成公司熱 | 信托基金 | 財務管理 | 政策法規 | 工商注冊 | 企業管理 | 外貿知識 | SiteMap | 說明會new | 香港指南 | 網站地圖 | 免責聲明
必威官方平台
客戶谘詢熱線:400-880-8098
24小時服務熱線:137 2896 5777
微信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