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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香港公司好處

一人有限公司注冊

根據最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是指隻有一個(ge) 自然人股東(dong) 或者一個(ge) 法人股東(dong) 的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冊(ce) 資本最低限額為(wei) 人民幣十萬(wan) 元,股東(dong) 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公司法規定:一個(ge) 自然人隻能投資設立一個(ge)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投資或者法人投資,並在公司營業(ye) 執照中載明。

新修訂的公司法還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hui) 計年度終了時編製財務會(hui) 計報告,並經會(hui) 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dong) 不能證明公司財產(chan) 獨立於(yu) 股東(dong) 自己財產(chan) 的,應當對公司債(zhai) 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小部分立法者在之前的審議中對在中國設立“一人公司”提出過反對,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hui) 、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製工作委員會(hui) 會(hui) 同相關(guan) 單位研究指出,從(cong) 實際情況看,一個(ge) 股東(dong) 的出資額占公司資本的絕大多數而其他股東(dong) 隻占象征性的極少數、或者一個(ge) 股東(dong) 拉上自己的親(qin) 朋好友作掛名股東(dong) 的有限責任公司,即實質上的一人公司,已是客觀存在,也很難禁止。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並研究接見國外的通行做法,應當允許一個(ge) 自然人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將其納入公司法的調整範圍。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最新) 相關(guan) 規定原文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第十八次會(hui) 議修訂

 第三節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第五十八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 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隻有一個(ge) 自然人股東(dong) 或者一個(ge) 法人股東(dong) 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十九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ce) 資本最低限額為(wei) 人民幣十萬(wan) 元。股東(dong) 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一個(ge) 自然人隻能投資設立一個(ge)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六十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ye) 執照中載明。
   第六十一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dong) 製定。
   第六十二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dong) 會(hui) 。股東(dong) 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所列決(jue) 定時,應當采用書(shu) 麵形式,並由股東(dong) 簽字後置備於(yu) 公司。
   第六十三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hui) 計年度終了時編製財務會(hui) 計報告,並經會(hui) 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六十四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dong) 不能證明公司財產(chan) 獨立於(yu) 股東(dong) 自己財產(chan) 的,應當對公司債(zhai) 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納稅問題

“一人公司”如何納稅成為(wei) 創業(ye) 者關(guan) 注的問題。市地稅局表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確實需要繳企業(ye) 所得稅和個(ge) 人所得稅,但並不存在重複征稅。

 地稅部門有關(guan) 人士表示,因為(wei)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ce) 是企業(ye) 法人性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e) 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應繳納企業(ye) 所得稅。當“一人公司”稅後利潤分紅,股東(dong) 取得紅利所得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ge) 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應繳納個(ge) 人所得稅。

 “一人公司”同時繳個(ge) 人所得稅和企業(ye) 所得稅是有區別的。首先是征稅對象不相同:個(ge) 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個(ge) 人所得;企業(ye) 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企業(ye) 所得。其次是納稅主體(ti) 不相同:個(ge) 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ti) 是股東(dong) 個(ge) 人;企業(ye) 所得稅的納稅主體(ti) 是企業(ye) 。因此並不存在重複征稅。

一人公司需同時繳納個(ge) 人及企業(ye) 所得稅

 從(cong) 所得稅角度分析,一人公司除了按照33%的法定稅率繳納企業(ye) 所得稅外,對實現的稅後利潤全部分配給股東(dong) 部分,還要繳納20%的個(ge) 人所得稅。如企業(ye) 所得稅稅率為(wei) 15%,其綜合稅率為(wei) 28.4%(15%+67%×20%);而獨資企業(ye) 隻繳納個(ge) 人所得稅,按照個(ge) 體(ti) 工商戶生產(chan) 經營所得納稅,最低稅率為(wei) 5%,最高稅率(應納稅所得超過5萬(wan) 元以上部分)為(wei) 35%,而且還可以減除6750元的扣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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