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注冊(ce) 條件
注冊(ce) 設立集團企業(ye) 是一項工作嚴(yan) 謹而文件繁複的事宜,選擇一家有專(zhuan) 業(ye) 資格的機構服務辦理,使公司在發展的過程中有可靠的權益保證。
一、名稱需經總局核準的企業(ye) 集團公司注冊(ce) 應當具備的條件:
(1)母公司注冊(ce) 資本在3000萬(wan) 元以上(企業(ye) 集團的母公司應為(wei) 公司製企業(ye) ;可以是非公司企業(ye) 法人,下同);
(2)具有3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冊(ce) 資本總和在50000萬(wan) 元以上。
二、冠省名的企業(ye) 集團公司注冊(ce) 應當具備的條件:
(1)母公司注冊(ce) 資本1000萬(wan) 元以上,並擁有3個(ge) 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冊(ce) 資本合計2000萬(wan) 元以上的專(zhuan) 業(ye) 科技研發集團;
(2)母公司注冊(ce) 資本1000萬(wan) 元,並擁有3個(ge) 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冊(ce) 資本合計2000萬(wan) 元以上的現代服務業(ye) 集團;
(3)母公司注冊(ce) 資本3000萬(wan) 元以上,並擁有4個(ge) 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冊(ce) 資本合計5000萬(wan) 元以上的其他各類集團;以上所稱“專(zhuan) 業(ye) ”是指:其經營範圍僅(jin) 從(cong) 事科技研發業(ye) 務,不兼營其他。“現代服務業(ye) ”
包括:
①生產(chan) 服務業(ye) ,即為(wei) 製造業(ye) 配套的服務業(ye) ,包括現代物流業(ye) 、科技服務業(ye) 、金融業(ye) 、商務服務業(ye) ;
②新興(xing) 服務業(ye) ,包括信息服務業(ye) 、大文化產(chan) 業(ye) 、旅遊業(ye) 、房地產(chan) 業(ye) ;
③傳(chuan) 統服務業(ye) ,包括現代商貿業(ye) ,居民服務業(ye) 。
三、企業(ye) 集團公司注冊(ce) 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ye) 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shu) 》(母公司加蓋公章);
(2)母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母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應標明具體(ti) 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集團章程(母公司加蓋公章);
(4)集團成員申請加入集團、承認集團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證明或者出資證明;選擇提交:子公司登記主管機關(guan) 出具的證明、子公司國有資產(chan) 產(chan) 權登記表複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權證複印件,集團登記機關(guan) 與(yu) 集團名稱核準機關(guan) 不一致時,應提交《集團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shu) 》;
(6)集團成員的《企業(ye) 法人營業(ye) 執照》副本複印件。注:企業(ye) 法人依照《企業(ye) 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申請企業(ye) 集團設立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注明“與(yu) 原件一致”並由母公司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