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ce) 集團公司需要什麽(me) 條件或者手續?
企業(ye) 集團公司設立登記條件為(wei) :
1、企業(ye) 集團的母公司注冊(ce) 資本在5000萬(wan) 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ce) 資本總和在1億(yi) 元人民幣以上;
3、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國家試點企業(ye) 集團還應符合國務院確定的試點企業(ye) 集團條件。
企業(ye) 集團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ye) 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shu) 》(母公司加蓋公章);
2、母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母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ti) 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集團章程(母公司加蓋公章);
4、集團成員申請加入集團、承認集團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證明或者出資證明;
選擇提交:子公司登記主管機關(guan) 出具的證明、子公司國有資產(chan) 產(chan) 權登記表複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權證複印件。
6、集團成員的《企業(ye) 法人營業(ye) 執照》副本複印件。
注:企業(ye) 法人依照《企業(ye) 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申請企業(ye) 集團設立登記適用本規範。
《企業(ye) 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shu)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ye) 登記網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注明“與(yu) 原件一致”並由母公司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