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香港公司到深圳投資設立外資獨資公司(外商投資企業(ye) ,也適用於(yu) 中外合資公司、中外合作公司和代表處)時要求提供的公證書(shu) ,以前隻需要公證注冊(ce) 證書(shu) 和商業(ye) 登記證,現在從(cong) 羅湖區貿易工業(ye) 局(貿工局)開始要求公證董事的最新注冊(ce) 資料,如周年申報表。
目前深圳市各地要求公證的內(nei) 容如下:
市貿工局:注冊(ce) 證書(shu) 、商業(ye) 登記證
羅湖區:如果是公司投資,要公證注冊(ce) 證書(shu) 、商業(ye) 登記證、周年申報表(或最新董事詳情);
如果是自然人投資,公證書(shu) 上一定要有自然人親(qin) 筆簽名樣式;
所有注冊(ce) 文件上的投資方簽名一定要跟公證書(shu) 上(如周年申報表)的簽名保持一致。
福田區:要經股東(dong) 確認。
南山區:注冊(ce) 證書(shu) 、商業(ye) 登記證
寶安區:如果香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中國大陸人士,除了公證注冊(ce) 證書(shu) 和商業(ye) 登記證外,還需要另外公證周年申報表或其它能夠證明該法定代表人為(wei) 公司董事的資料;
如果該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士,則要求不變,隻需公證注冊(ce) 證書(shu) 和商業(ye) 登記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