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登記證遺失補領申請提交材料規範
1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集團登記證遺失補領申請報告(母公司加蓋公章)。內(nei) 容包括:集團登記證遺失的情況。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母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 、刊登集團登記證遺失並聲明作廢公告的報紙報樣。
注: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ye) 登記網》(https://qyj.saic.gov.cn)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guan) 領取。
2、提交的申請書(shu) 與(yu) 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