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直銷外資企業(ye) 設立的許可程序
申請人應當通過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應將申請文件、資料報送商務部。
商務部應當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90日內(nei) ,經征求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jue) 定,予以批準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
二、直銷外資企業(ye) 設立分支機構的許可程序
直銷外資企業(ye) 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依照申請設立直銷外資企業(ye) 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申報企業(ye) 設立省級分支機構,由申報企業(ye) 住所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轉報。
三、直銷外資企業(ye) 增加服務網點的許可程序
直銷外資企業(ye) 可根據業(ye) 務發展需要增加服務網點。在已批準從(cong) 事直銷的地區增加服務網點不需要報批,但其方案應通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商務部備案,商務部將通過直銷行業(ye) 管理網公布直銷外資企業(ye) 在已批準從(cong) 事直銷的地區增加的服務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