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shu) 》(公司加蓋公章);
2、有限責任公司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附表――股東(dong) 出資信息》(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4、關(guan) 於(yu) 修改公司章程的決(jue) 議、決(jue) 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jue) 權的股東(dong) 簽署股東(dong) 會(hui) 決(jue) 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hui) 議主持人及出席會(hui) 議的董事簽字股東(dong) 大會(hui) 會(hui) 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dong) 簽署的書(shu) 麵決(jue) 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chan) 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5、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股東(dong) 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
企業(ye) 提交名稱《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shu) 》複印件;事業(ye) 法人、社團法人、民辦非企業(ye) 單位提交有關(guan) 登記機關(guan) 出具的變更證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
7、股東(dong) 或發起人更名後新的主體(ti) 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股東(dong) 為(wei) 企業(ye) 的,提交營業(ye) 執照副本複印件;股東(dong) 為(wei) 事業(ye) 法人的,提交事業(ye) 法人登記證書(shu) 複印件;股東(dong) 為(wei) 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複印件;股東(dong) 為(wei) 民辦非企業(ye) 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ye) 單位證書(shu) 複印件;股東(dong) 為(wei) 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複印件;其他股東(dong) 提交有關(guan) 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8、公司營業(ye) 執照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變更股東(dong) 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2、《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shu)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附表――股東(dong) 出資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ye) 登記網》(https://qyj.saic.gov.cn)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guan) 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shu) 與(yu) 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注明“與(yu) 原件一致”並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4、以上涉及股東(dong) 簽署的,自然人股東(dong) 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dong) 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