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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見的代表處稅務事宜

代表處納稅義(yi) 務
作為(wei) 代表處,您將有義(yi) 務交納以下三種稅款:代表處的營業(ye) 稅和所得稅,首席代表及所有其他員工的個(ge) 人所得稅。對於(yu) 大多數代表處來說,每月應納的稅額約為(wei) 代表處該月實際支出費用的10%。具體(ti) 計算方法如下:
營業(ye) 稅=月代表處支出費用/0.85*5%
所得稅=月代表處支出費用/0.85*10%*33%

免稅或按實際取得收入納稅
如果貴代表處具備以下條件,您將有可能被上海市稅務局批準為(wei) 免稅或按實際取得收入納稅的企業(ye) 。(1)總公司是生產(chan) 製造型企業(ye) ;(2)代表處僅(jin) 為(wei) 總公司自產(chan) 產(chan) 品在中國進行市場調查和銷售聯絡工作;(3)代表處為(wei) 金融機構的代表處。

員工招聘及社會(hui) 福利
作為(wei) 代表處,根據現行的政策,您必須通過有資質的人力資源公司聘用員工。代表處的中國員工將與(yu) 人力資源公司建立勞動關(guan) 係,然後由人力資源公司派遣至用人的代表處。代表處有義(yi) 務負擔員工的社會(hui) 福利,該部分約為(wei) 員工工資的44%,同時員工也有義(yi) 務將工資的18%劃歸社會(hui) 福利帳戶。

外方人員納稅義(yi) 務
外方員工及首席代表必須交納個(ge) 人所得稅,並按月填妥納稅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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