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務管理
企業重組上市IPO

發票管理異常行為有哪些

  一、未按規定印製發票

  1、企業(ye) 未經省級稅務機關(guan) 核定私自印製發票。

  2、偽(wei) 造、私刻發票監製章,偽(wei) 造、私造發票防偽(wei) 專(zhuan) 用品。

  3、印製發票的企業(ye) 未按“發票印製通知書(shu) ”的要求印製發票,生產(chan) 發票防偽(wei) 專(zhuan) 用品的企業(ye) 未按“發票防偽(wei) 專(zhuan) 用品生產(chan) 通知書(shu) ”的要求生產(chan) 發票防偽(wei) 專(zhuan) 用品。

  4、轉借、轉讓發票監製章和發票防偽(wei) 專(zhuan) 用品。

  5、印製發票和生產(chan) 發票防偽(wei) 專(zhuan) 用品的企業(ye) 未按規定銷毀廢(次)品而造成流失。

  6、用票單位私自印製發票。

  7、未按國家稅務機關(guan) 的規定印製發票。

  8、其他未按規定印製發票的行為(wei) 。

  二、未按規定領購發票

  1、向國家稅務機關(guan) 或國家稅務機關(guan) 委托單位以外的單位和個(ge) 人取得發票。

  2、私售、倒買(mai) 倒賣發票。

  3、販賣、窩藏假發票。

  4、借用他人發票。

  5、盜取(用)發票。

  6、向未經國家稅務機關(guan) 批準的單位和個(ge) 人提供發票。

  7、其他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的行為(wei) 。

  三、未按規定填開發票

  1、單聯填開或上下聯金額、內(nei) 容不一致。

  2、填寫(xie) 項目不齊全。

  3、塗改發票。

  4、轉借、轉讓、私開發票。

  5、未經批準拆本使用發票。

  6、虛構經濟業(ye) 務活動,虛開發票。

  7、填開票物不符合發票管理規定。

  8、填開作廢發票。

  9、未經批準,超出規定的使用範圍開具發票。

  10、以其他票據或白條代替發票填開。

  11、擴大專(zhuan) 用發票填開範圍。

  12、未按規定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13、未按規定設置發票登記簿。

  14、其他未按規定開具發票的行為(wei) 。

  四、未按規定取得發票

  1、應取得而未取得發票。

  2、取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

  3、專(zhuan) 用發票隻取得記賬聯或隻取得抵扣聯。

  4、專(zhuan) 用發票的稅款抵扣聯未按稅務機關(guan) 規定裝訂成冊(ce) 。

  5、未經稅務機關(guan) 查驗擅自銷毀專(zhuan) 用發票的基本聯次。

  6、其他未按規定保管發票的行為(wei) 。

  五、未接受稅務機關(guan) 檢查

  1、拒絕檢查,隱瞞真實情況。

  2、刁難、阻撓稅務人員進行檢查。

  3、拒絕接受《發票換票證》。

  4、其他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guan) 檢查的行為(wei) 。

現成公司熱 | 信托基金 | 財務管理 | 政策法規 | 工商注冊 | 企業管理 | 外貿知識 | SiteMap | 說明會new | 香港指南 | 網站地圖 | 免責聲明
必威官方平台
客戶谘詢熱線:400-880-8098
24小時服務熱線:137 2896 5777
微信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