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作為(wei) 我國流轉稅中的主要稅種,在公平稅負的前提下,針對特殊行業(ye) 和特殊商品規定了一些稅收優(you) 惠政策。在對增值稅的減免稅政策進行審計時,始終要明確的一個(ge) 會(hui) 計核算原則就是,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單獨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單獨核算銷售額的,或者不能準確提供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筆者簡單總結了以下幾種免稅政策的審計方法。
1.調閱稅務機關(guan) 的收發文登記簿。
通過這一手段,一方麵可以審查出地方政府或稅務機關(guan) 是否存在越權免稅的問題,另一方麵可以及時準確了解國家稅收政策變化的情況,把握審計的重點,也有利於(yu) 發現審計線索。
2.對稅收會(hui) 計報表進行審計。
通過審計“減免稅金”科目,了解免稅的總體(ti) 情況,要重點核對“提退稅金明細月報表”和“減免稅金明細月報表”,重點關(guan) 注免稅額度大的項目。
3.調閱相關(guan) 的稅收征管資料。
在了解了增值稅免稅的總體(ti) 情況後,確定審計的重點免稅項目和行業(ye) ,核對減免稅批件。在核對時主要涉及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方麵是稅收會(hui) 計、統計報表數字的真實性的審計。要結合稅務機關(guan) 的電子數據和企業(ye) 的減免稅檔案,審計核實報表的真實性,如果存在不一致的問題,要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另一方麵是合規性審計,即稅務機關(guan) 在批準免稅時是否按照國家規定,嚴(yan) 格履行審批手續,是否存在越權減免的問題。
4.企業(ye) 延伸審計。
在選擇需要延伸審計的企業(ye) 時,應與(yu) 稅務稽查相結合,挑選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不同行業(ye) 的企業(ye) 。在延伸企業(ye) 時,主要是實地了解生產(chan) 免稅商品的企業(ye) 或國家規定的免稅行業(ye) 的具體(ti) 生產(chan) 經營情況,會(hui) 計核算情況以及在工商部門的登記情況。核對企業(ye) 的報表、賬冊(ce) 與(yu) 納稅申報的數據是否吻合。對於(yu) 規定免稅範圍、比例的商品,還要重新驗證實際減免的商品範圍或比例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魚目混珠的現象。特別要注意兼營免稅商品的企業(ye) 在會(hui) 計上是否單獨核算,單獨申報納稅,否則不予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