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務管理
企業重組上市IPO

免、抵、退稅

(1)"免"稅是指對生產(chan) 企業(ye) 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ye) 代理出口的自產(chan) 貨物,免征本企業(ye) 生產(chan) 銷售環節的增值稅,即銷項稅額為(wei) 零。

(2)"抵"稅是指企業(ye) 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ye) 代理出口的自產(chan) 貨物應退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納的增值稅稅款,首先抵頂內(nei) 銷貨物應納的增值稅稅款,即企業(ye) 既有出口貨物又有內(nei) 銷貨物,出口貨物需要退稅,內(nei) 銷貨物需要交稅,按照稅法規定兩(liang) 者可以相互抵頂。

(3)"退"稅是指生產(chan) 企業(ye) 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ye) 代理出口自產(chan) 貨物,因應抵頂的稅額大於(yu) 應納稅額而未抵頂完時,經主管出口退稅稅務機關(guan) 批準,對未抵頂完的稅額部分子以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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