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票啟用前要先檢查
檢查內(nei) 容是看有無缺聯少頁、重號少號、字跡模糊不清、錯裝混訂、漏章錯章、斷紙廢頁等問題。如果發現問題則該發票不能使用,應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報告,待請示後再作處理,不得擅自處理。
2、按規定的順序填開
用票人必須按發票號碼順序,包括本數順序,每本號碼的順序填開發票。既不能跳本、跳號填開,也不能多本同時填開。
3、逐欄填開發票
用票人應按照發票票麵規定的內(nei) 容逐項進行填寫(xie) ,不得空格、漏項或簡略,這是保證發票使用完整性的基本要求。
4、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發票
用票人必須按照經濟業(ye) 務活動的真實內(nei) 容,全份一次複寫(xie) 打寫(xie) 。填開發票時,應做到字跡清楚、工整,不得塗改套用和衝(chong) 洗重用,對因填開或計算錯誤而作廢的發票,應當全份完整保存,並加蓋“作廢”戳記。
5、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zhuan) 用章
發票填開後,隻有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了開具方的財務印章或發票專(zhuan) 用章,該發票才能最終成為(wei) 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該發票就不具備法律效力,付款方也不能作為(wei) 財務核算的有效憑證。
6、任何單位和個(ge) 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
7、未經地稅機關(guan) 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zhuan) 業(ye) 發票使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