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與(yu) 其他形式的財政收入相比,具有強製性、無償(chang) 性和固定性三項基本特征。
稅收的強製性,是指稅收參與(yu) 社會(hui) 產(chan) 品的分配是依據國家的政治權力,具體(ti) 表現在稅收是以國家法律的形式規定的,稅法作為(wei) 國家法律的組成部分,任何單位和個(ge) 人都必須遵守。
稅收的無償(chang) 性,是指在具體(ti) 征稅過程中,國家征稅後稅款即為(wei) 國家所有,不再直接歸還給納稅人。稅收的無償(chang) 性是相對的,從(cong) 財政活動的整體(ti) 來看,稅收最終通過政府提供公共產(chan) 品等方式用之於(yu) 納稅人,體(ti) 現了稅收取之於(yu) 民、用之於(yu) 民的本質。就某一具體(ti) 的納稅人來說,其所繳納的稅款與(yu) 其消費的公共產(chan) 品中的價(jia) 格並不一定是相等的。
稅收的固定性,是指稅收是國家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向納稅人征收的,具有事前規定的特征,任何單位和個(ge) 人都不能隨意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