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ye) 務概述
外商投資企業(ye) 和外國企業(ye) 符合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guan) 規定,可以享受定期減免稅的,可在企業(ye) 正式投產(chan) 後,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guan) 辦理申請確認手續。主管稅務機關(guan) 接到申請後,應就企業(ye) 報送的資料進行審核,凡符合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條件,可以享受定期減免稅的,應確認該企業(ye) 可享受定期減免稅優(you) 惠資格。
二、法律依據
全國統一稅收執法文書(shu) ,《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外商投資企業(ye) 和外國企業(ye) 所得稅法若幹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52號)
三、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
《稅務認定審批確認表》,1份
四、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無
五、納稅人辦理業(ye) 務的時限要求
企業(ye) 可在正式投產(chan) 後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提出申請。
六、稅務機關(guan) 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xie) 內(nei) 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受理,在2工作日內(nei) 轉下一環節;本涉稅事項在20個(ge) 工作日內(nei) 辦結。
七、工作標準和要求
(一)受理環節
1.審核、錄入資料
(1)審核《稅務認定審批確認表》填寫(xie) 內(nei) 容是否完整、準確,簽章是否齊全;
(2)符合條件的將納稅人申請信息錄入係統,同時製作《文書(shu) 受理回執單》(CTAISV2.0)或《稅務文書(shu) 領取通知單》(CTAISV1.1)交納稅人;
(3)納稅人《稅務認定審批確認表》填寫(xie) 內(nei) 容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2.轉下一環節
審核無誤後,將納稅人報送的所有資料轉下一環節。
(二)後續環節
接受上環節轉來的信息資料,主要審核以下內(nei) 容:
1.調閱以下資料:
(1)工商登記信息
(2)商務部門批準設立信息
與(yu) 納稅人提供的《稅務認定審批確認表》進行核對,審查是否一致、準確無誤等。
2.企業(ye) 的營業(ye) 執照所限定的生產(chan) 經營範圍是否包括稅法所規定的生產(chan) 性業(ye) 務;
3.企業(ye) 的主營業(ye) 務是否屬於(yu) 生產(chan) 性業(ye) 務;
4.扣除籌辦期後,企業(ye) 的生產(chan) 經營期是否在10年以上。
根據審核結果進行審核審批,確定審批結果,在《稅務認定審批確認表》上蓋章、簽署審批意見,製作《稅務認定通知書(shu) 》返還納稅人,將有關(guan) 資料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