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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重組上市IPO

納稅人多繳稅款如何處理

稅務機關(guan) 發現後,應立即退還。
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nei) 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guan) 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因稅務機關(guan) 責任,致使納稅人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guan) 在3年內(nei) 可以要求納稅人補繳稅款,但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失誤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guan) 在3年內(nei) 可以追征稅款和滯納金。
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5年。對偷稅、騙稅、抗稅的,稅務機關(guan) 可以無限期追征稅款及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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