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務管理
注冊香港公司好處

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

  一、業(ye) 務概述
  外貿企業(ye) 貨物報關(guan) 出口後因故發生退關(guan) 退運情況,凡海關(guan) 已經簽發出口貨物報關(guan) 單的,外貿企業(ye) 須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退稅部門申請出具《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憑此證明向海關(guan) 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關(guan) 退運手續。

  二、法律依據
  《海關(guan) 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加強協調配合嚴(yan) 格出口退稅報關(guan) 單管理和加強防偽(wei) 鑒別措施的聯合通知》(署監[1996]32號)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guan) 於(yu) 試行申報出口退稅免於(yu) 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通知》(國稅函[2005]1051號)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guan) 於(yu) 擴大申報出口退稅免於(yu) 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試行出口企業(ye) 範圍的通知》(國稅發[2006]91號)

  三、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
  《關(guan) 於(yu) 申請出具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的報告》,1份

  四、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1.出口貨物報關(guan) 單(出口退稅專(zhuan) 用)原件及複印件(已申報退稅的提供複印件)
  2.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zhuan) 用)原件及複印件(準予在180天內(nei) 提交出口收匯核銷單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nei) 提交)或遠期收匯證明(進行外匯管理改革的試點地區企業(ye) 申報時不需提供紙質核銷單)
  3.稅收通用繳款書(shu) (已補稅的提供)
  4.出口發票複印件
  5. 載有《關(guan) 於(yu) 申請出具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的報告》有關(guan) 信息的電子數據

  五、納稅人辦理業(ye) 務的時限要求
  外貿企業(ye) 在向海關(guan) 辦理貨物退運手續前,向主管稅務機關(guan) 退稅部門申請出具"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

  六、稅務機關(guan) 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xie) 內(nei) 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七、工作標準和要求
  1.受理審核
  (1)審查出口企業(ye) 提供的證件、資料是否齊全、合法、有效;
  (2)核對出口企業(ye) 提供的各種資料的複印件內(nei) 容是否與(yu) 原件相符,複印件是否注明"與(yu) 原件相符"字樣並由出口企業(ye) 簽章,核對後原件返還納稅人;
  (3)審核《關(guan) 於(yu) 申請出具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的報告》填寫(xie) 是否完整、準確,是否與(yu) 提供的報關(guan) 單、核銷單、出口發票上相關(guan) 內(nei) 容一致,簽字、印章是否齊全;;
  (4)審核已退稅額、應補稅款等計算是否準確;
  (5)對需要補稅的,通過係統查閱是否已結清應補繳的稅款;
  (6)紙質資料不齊全或者填寫(xie) 內(nei) 容不符合規定的,以及應補繳的稅款未結清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出口企業(ye) 補正或重新填報。
  (7)紙質資料符合要求的,將《關(guan) 於(yu) 申請出具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的報告》有關(guan) 信息準確錄入(或讀入)出口退稅審核係統審核。
  2.核準
  審核通過的,打印《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簽署審核意見,提交審批人簽字(或簽章)後,加蓋公章(或業(ye) 務專(zhuan) 用章),退1份給申請人。同時在其出口貨物報關(guan) 單原件上注明退運貨物的代碼及退運數量,並簽署辦理時間及經辦人姓名。

現成公司熱 | 信托基金 | 財務管理 | 政策法規 | 工商注冊 | 企業管理 | 外貿知識 | SiteMap | 說明會new | 香港指南 | 網站地圖 | 免責聲明
必威官方平台
客戶谘詢熱線:400-880-8098
24小時服務熱線:137 2896 5777
微信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