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務管理
注冊香港公司好處

稅控收款機初始化發行

  一、業(ye) 務概述
  納稅人購買(mai) 稅控收款機後,必須到主管稅務機關(guan) 注冊(ce) 登記並實施稅控初始化,寫(xie) 入購票信息後稅控收款機才能正常使用。

  二、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印發<稅控收款機管理係統業(ye) 務操作規程>的通知》(國稅發[2005]126號)

  三、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
  《稅控收款機用戶注冊(ce) 登記表》,1份

  四、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1.需出示的資料
  《發票購領簿》
  2.需報送的資料
  (1)《稅控收款機用戶最高開票限額審批表》
  (2)《納稅人領購發票票種核定申請審批表》
  (3)稅控收款機用戶卡和稅控卡
  (4)購機發票複印件

  五、納稅人辦理業(ye) 務的時限要求
  納稅人在安裝稅控收款機前2個(ge) 工作日內(nei) 要向稅務機關(guan) 申請稅控收款機初始化。

  六、稅務機關(guan) 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xie) 內(nei) 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個(ge) 工作日內(nei) 轉下一環節;本涉稅事項自受理之日起7個(ge) 工作日內(nei) 辦結。

  七、工作標準和要求
  (一)受理環節
  1.受理審核、錄入資料
  (1)查驗納稅人出示的證件是否有效。
  (2)證件資料是否齊全、合法、有效;
  (3)審核納稅人提供的複印件是否注明"與(yu) 原件相符"字樣並由納稅人簽章;
  (4)紙質資料不全或者填寫(xie) 內(nei) 容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符合條件的,製作《稅務事項通知書(shu) 》交納稅人,不符合要求的,製作《不予受理通知書(shu) 》。
  2.轉下一環節
  (二)後續環節
  接收上環節轉來的信息資料,稅務機關(guan) 通過稅控收款機管理係統製作發行IC卡,持IC卡到納稅人的生產(chan) 經營場所進行稅控收款機初始化,係統根據回讀初始化數據發行納稅人報稅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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