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準備階段
1、租房
注冊(ce) 公司的第一步需要準備經營場所,您需要去專(zhuan) 門的寫(xie) 字樓租一間辦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廠房或者辦公室也可以,租房後要簽訂租房合同,需要取得的住所使用證明包括:租賃協議原件或複印件房產(chan) 證複印件……等。
2、工商核名
確定好經營場所後,需到地址所在工商局辦理名稱核準(或在網上核名也可),領取“企業(ye) 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填寫(xie) 你所準備的公司名稱,由工商局上網檢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就會(hui) 核發一張“企業(ye) (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shu) ”。(名字一般由四部分組成,依次是行政區劃+字號+行業(ye) 特點+組織形式,名字想好5-10個(ge) ,備用)。
3、編寫(xie) 公司章程。由股東(dong) 共同製定公司章程,股東(dong) 為(wei) 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dong) 加蓋公章,若為(wei) 我公司客戶一般由我公司代為(wei) 編製。
4、刻法人私章。
5、去工商局指定的銀行開立公司驗資戶,並存入注冊(ce) 資金。
6、到會(hui) 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
持股東(dong) 身份證複印件、銀行出具的股東(dong) 繳款單、銀行蓋章後的詢征函、公司章程、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shu) 、房租合同、房產(chan) 證複印件等到會(hui) 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
二、設立登記階段
1、到工商局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表格,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dong) (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記表等。填好後,連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chan) 證複印件、驗資報告等一起交給工商局。5個(ge) 工作日後可領取營業(ye) 執照。
2、刻公司公章、合同章以及財務章。
3、憑營業(ye) 執照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4、憑營業(ye) 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辦理稅務登記證。
5、憑營業(ye) 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去銀行開立基本帳戶。
(二)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
首先到公司所在工商局辦理經營範圍變更手續,添加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經營項目
(一)申報
對外貿易經營者,並按《登記表》要求認真填寫(xie) 所有事項的信息,確保所填寫(xie) 內(nei) 容是完整的、準確的和真實的;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背麵的條款,並由企業(ye) 法定代表人或個(ge) 體(ti) 工商負責人簽字、蓋單位公章。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對外貿易經營者應向所在商務主管部門提交如下備案登記材料:
1、按本條第一款要求填寫(xie) 並下載打印的《登記表》;
2、營業(ye) 執照複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shu) 複印件;
4、對外貿易經營者為(wei) 外商投資企業(ye) 的,依法設定的外商投資企業(ye) ,在已批準的經營範圍基礎上要求增加其它進出口貿易業(ye) 務的,需按《備案登記辦法》的規定辦理企業(ye) 營業(ye) 執照的增項變更,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ye) 批準證書(shu) 複印件;
5、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ge) 體(ti) 工商戶(獨資經營者),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chan) 公證證明;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ye) ,須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
上述報送材料各一份,《登記表》按要求,正反麵填寫(xie) ,報送所有材料用A4紙格式
三、辦理與(yu) 查詢
企業(ye) 在進行網上申報後,需先攜帶以上書(shu) 麵材料到企業(ye) 所在商務主管部門進行審核,並開據受理憑證,商務主管部門對符合條件者,在5個(ge) 工作日內(nei) 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在《登記表》上加蓋備案登記印章.
(三)後續手續
一、海關(guan) (進出口收發貨人注冊(ce) 登記)
辦理進出口收發貨人注冊(ce) 登記,到按照規定到所在地海關(guan) 辦理報關(guan) 單位注冊(ce) 登記手續。
提交單證
1、企業(ye) 法人營業(ye) 執照副本複印件(個(ge) 人獨資、合夥(huo) 企業(ye) 或者個(ge) 體(ti) 工商戶遞交營業(ye) 執照);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複印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商務部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ye) 批準證書(shu)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港、澳、僑(qiao) 投資企業(ye) 批準證書(shu) 》複印件(限外商投資企業(ye) 遞交);
4、企業(ye) 章程複印件(非企業(ye) 法人免遞交);
5、稅務登記證書(shu) 副本複印件;
6、銀行開戶證明複印件;
7、組織機構代碼證書(shu) 副本複印件;
8、《報關(guan) 單位情況登記表》、《報關(guan) 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
9、其他與(yu) 注冊(ce) 登記有關(guan) 的文件材料。
辦理期限:2個(ge) 工作日
預錄入完畢,海關(guan) 會(hui) 給海關(guan) 的注冊(ce) 號和報關(guan) 專(zhuan) 用章印模,(橢圓形,長50mm,寬36mm),自己去刻製,刻製好到海關(guan) 企業(ye) 管理窗口提交印模,領取進出口收發貨人報關(guan) 注冊(ce) 登記證書(shu) 。
二、外匯管理局
進口單位應當憑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列入"對外付匯進口單位名錄"手續:
1、對商務主管部門的進出口經營權的批件
2、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ye) 執照
3、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企業(ye) 代碼證書(shu)
4、外匯登記證(外商投資企業(ye) )
對於(yu) 已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核準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企業(ye) ,在申請辦理“名錄”時,無需再次提供進出口經營權備案登記表、工商營業(ye) 執照及技術監督局代碼證書(shu) 等資料,可直接憑《經常項目外匯業(ye) 務核準件》企業(ye) 留存聯(第三聯)和進口單位名錄登記申請書(shu) 辦理。
不在名錄上的進口單位不得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進口付匯。
辦理期限:即時辦理
外匯帳戶開立
境內(nei) 機構的在外匯局辦理基本信息登記
提交材料:
(1)營業(ye) 執照或社團登記證的原件及複印件(正副本均可);
(2)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組織機構代碼卡的原件及複印件;
外匯局不對境內(nei) 機構經常項目外匯帳戶的開立、變更、關(guan) 閉進行核準。境內(nei) 機構凡已辦理過基本信息登記手續的,或已經開立過經常項目外匯帳戶及資本項目外匯帳戶的,如需開立新的經常項目外匯帳戶,可持開戶申請書(shu) 、營業(ye) 執照(或社團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開戶手續;凡未辦理機構基本信息登記的,應持以上資料到外匯局進行機構基本信息登記。辦理期限:即時辦理
四、國稅局
退(免)稅認定的出口商按以下時間要求辦理出口退(免)稅認定手續。
對外貿易經營者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商務部《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的規定辦理備案登記後,自備案登記之日起30日內(nei) 辦理認定。
特定退(免)稅的企業(ye) 和人員在出口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nei) 辦理認定。
1、出口商在首次申請辦理退(免)稅認定時,應先向主管國稅分局取得《出口貨物退(免)稅業(ye) 務認定核實表》(以下簡稱《核實表》。
2、出口商應認真填寫(xie) 《核實表》有關(guan) 內(nei) 容(一式二份),並確保所填寫(xie) 內(nei) 容是完整、準確和真實的,由企業(ye) 法定代表人或個(ge) 體(ti) 工商負責人簽字、蓋章後報送至主管國稅分局。
3、主管國稅分局應自收到《核實表》之日起5個(ge) 工作日內(nei) 完成對《核實表》中各項內(nei) 容的調查核實工作,並在《核實表》中簽署審核意見。將其中一份《核實表》交出口商,一份《核實表》
歸檔保存。
4、出口商取得經主管國稅分局鑒署意見的《核實表》後,即可至國家稅務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退(免)稅認定崗,領取並填寫(xie) 《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表》(以下簡稱《認定表》,同時需提交以下資料(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上加注“與(yu) 原件一致”並蓋章)。
1)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申請報告(原件,需電腦打印,內(nei) 容主要包括企業(ye) 基本情況,經營範圍,開始生產(chan) 、經營、出口的時間等等情況);
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ye) 法人營業(ye) 執照》(副本)或《工商營業(ye) 執照》(原件);
3)主管的國家稅務機關(guan) 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4)商務部及其委托機構簽發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5)主管海關(guan) 核發的《自理報關(guan) 單位注冊(ce) 登記證明書(shu) 》;
6)銀行基本賬
7)經主管局鑒署意見的《出口貨物退(免)稅業(ye) 務認定核實表》(原件)
12)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guan) 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
5、退(免)稅認定崗負責對《認定表》及相關(guan) 資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出具認定意見,注明認定日期,並將《認定表》中有關(guan) 信息錄入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管理係統。將其中一份《認定表》交出口商,一份《認定表》及所附資料歸檔保存。
6、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出口商取得《認定表》後,應在首筆貨物出口前,持《認定表》到各辦稅服務廳,在征收管理係統中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手續。
辦理期限:5個(ge) 工作日
五、電子口岸
新辦企業(ye) 申領《中國電子口岸》IC卡入網資格審查具體(ti) 操作辦法說明如下:
1、企業(ye) 首先到主管地海關(guan) 領取《中國電子口岸企業(ye) 情況登記表》(表1、表2),企業(ye) 持已填製好的表(1)、表(2)、工商營業(ye) 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企業(ye) 組織機構代碼證、外經貿部門批準證書(shu) 、海關(guan) 注冊(ce) 登記證明書(shu) 和清晰複印件各一張,有外匯核銷員、報關(guan) 員的需外匯核銷員證、報關(guan) 員證的正本和清晰複印件各一張,及單位介紹信和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直接到指定的海關(guan) 電子口岸進行數據錄入和導入
2、企業(ye) 持導入表和企業(ye) 組織機構代碼證到省技術監督局資格審查。
3、持導入表和工商營業(ye) 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到當地主管工商、稅務部門申請資格審查,工商、國稅有權對已錄入的錯誤電子數據進行修改。為(wei) 適應網上辦理企業(ye) 入網資格審核手續的需要,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對有關(guan) 技術軟件作了部分修改。修改後,稅務、工商、質檢部門可對審核中發現的涉及本部門管理內(nei) 容的電子數據錯誤直接在網頁上進行修改。
4、以上三個(ge) 部門審核通過後,企業(ye) 持表(1)、表(2)和導入表到指定的海關(guan) 電子口岸製作企業(ye) 管理員卡和操作員卡。
5、完成製卡後,企業(ye) 到指定的海關(guan) 電子口岸繳付讀卡器和配套軟件等費用,領取管理員卡、操作員卡和所有配套材料。
6、企業(ye) 攜帶已製好的IC卡、繳付費用發票和相關(guan) 紙麵材料回當地外經、外匯和海關(guan) 辦理審核
服務涵蓋:上市公司秘書(shu) 、新股上市及股票登記、債(zhai) 務托管及受信,財富管理,海外信托和基金會(hui) 設立,香港及離岸公司注冊(ce) ,特許牌照申請,企業(ye) 架構,財稅谘詢,會(hui) 計安排,人力資源、薪酬管理,綜合性商務、企業(ye) 及投資者服務等領域。
擁有豐(feng) 富知識的精英團隊,為(wei) 客戶提供全球化業(ye) 務發展的專(zhuan) 業(ye) 指導和技術支持。
瑞豐(feng) 德永是“為(wei) 客戶創造更高價(jia) 值,為(wei) 行業(ye) 樹立品牌典範”核心價(jia) 值觀的踐行者,秉持“全球化運營,國際化標準,致力於(yu) 每一位客戶的滿意和成功”的服務宗旨,務實為(wei) 中國企業(ye) 國際化發展拓展價(jia) 值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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