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主要有三種報稅方式
1、業(ye) 務不活躍申報:這種方式通常見於(yu) 品牌托管的香港公司,而要使用這種方式報稅,則該公司必須無任何香港銀行賬戶,並沒有產(chan) 生任何實質經營活動。
2、做賬後申請離岸免稅:通常見於(yu) 注冊(ce) 香港公司後,用於(yu) 離岸經營的公司(大部分內(nei) 地客商注冊(ce) 的香港公司都采用此種經營方式)。這些公司的共性就是開設了香港銀行賬戶,但所有運營活動均不在香港進行,利潤也並不來自於(yu) 香港,因此可以進行離岸經營收入免稅。
3、實際做帳納稅:這種方式通常用於(yu) 在香港實際經營的公司。但由於(yu) 香港極低的稅率和每年的稅收豁免政策,小型初創企業(ye) 即便實際申報,需要繳納的稅費也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