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上市是指國內(nei) 股份有限公司向海外投資人發行股票,在海外公開的證券交易場所流通轉讓。
狹義(yi) 的海外上市就是國內(nei) 企業(ye) 向海外投資者發行股權或附有股權性質的證券,該證券在海外公開的證券交易所流通轉讓。
廣義(yi) 的海外上市是指國內(nei) 企業(ye) 利用自己的名義(yi) 向境外投資人發行證券進行融資,並且該證券在境外公開的證券交易場所流通轉讓。
海外上市的特征
對於(yu) 企業(ye) 的所有者和經營者來說,海外上市可以有效解決(jue) 他們(men) 的融資問題。並且可以給他們(men) 帶來在境內(nei) 上市所不具備的好處。對最初企業(ye) 股權轉讓時購買(mai) 企業(ye) 股權的持股人來說,一般企業(ye) 海外上市的價(jia) 格會(hui) 高於(yu) 他們(men) 之前的購買(mai) 價(jia) 格,因此他們(men) 此時出售可以獲利。
海外上市的條件
拿美國的納斯達克上市為(wei) 例,海外上市的條件有以下幾個(ge) 方麵:
1.先決(jue) 條件
經營生物化工、生物科技、醫藥、科技〈硬件、軟件、半導體(ti) 、網絡及通訊設備〉、加盟連鎖等公司,經濟活躍期滿一年以上,且具有高成長性、高發展潛力者。
2.消極條件
有形資產(chan) 淨值在美金五百萬(wan) 元以上,或最近一年稅前淨利在美金七十五萬(wan) 元以上,或最近三年其中兩(liang) 年稅前收入在美金七十五萬(wan) 元以上。
3.積極條件
SEC及NASDR審查通過後,需有300人以上的公眾(zhong) 持股(外國公司,公眾(zhong) 持股要求5000人以上)才能掛牌,所謂的公眾(zhong) 持股依美國證管會(hui) 手冊(ce) (SEC Manual)指出,公眾(zhong) 持股人之持有股數需要在整股以上,而美國的整股即為(wei) 基本流通單位100股。
海外上市的程序
同樣以美國納斯達克的海外上市程序為(wei) 例,現介紹如下:
1. 美國輔導券商拜訪準上市公司,進行初、複審,了解該公司產(chan) 品、財務、業(ye) 務、經營團隊、營運計劃、 公司曆史、發展潛力及上市題材,是否符合SEC及NASDAQ IPO上市規範及資格審查,並完成簽署上市 輔導契約書(shu) 。
2. 美國輔導券商進行 DUE DILIGENCE (符合SEC及NASDAQ上市標準之審查清單) ODQ 及 BP 輔導工 作,SEC 登錄會(hui) 計師複核PRC(ROC) GAAP完成最近三年財簽及再往前兩(liang) 年之 US GAAP 財報與(yu) MD & A(經營討論與(yu) 分析)之草稿報告,並擇定SEC登錄合格代表律師。
3. 與(yu) 律師代表簽署代表合約,律師完成DUE DILIGENCE工作,代表律師準備公開說明書(shu) 及F1注冊(ce) 文件。
4. 擇定美國承銷商(投資銀行),簽署承銷契約,SEC 登錄會(hui) 計師出具 US GAAP 財報、Comfort Letter及 Consent Letter。
5. 美國輔導券商、律師、會(hui) 計師及承銷商共同完成公開說明書(shu) 及F1注冊(ce) 文件,完成SEC及NASDR注冊(ce) (Filing)工作。
6. 印製初次公開說明書(shu) (Preliminary Prospectus)承銷商Road Show(全球巡回推介)開始,若SEC及NASDR 有詢問意見(Comment),準上市公司及輔導團隊答複SEC及NASDR意見詢問,若無詢問意見(Clearance) 五天內(nei) 則可接獲NASDR上市生效日(Effective Date)許可(Approval)通知書(shu) ,並即刻印製正式公開說明書(shu) (Final Prospectus)及IPO股票,在九十天內(nei) 擇期掛牌(Listing)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