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公司年審要求:
一、年審費用(後續維護費用)
注冊(ce) BVI公司後第二年起每年的年審費用包含以下各項:
(1)英屬維京群島政府(公司注冊(ce) 處)的年度牌照費
(2)年度注冊(ce) 代理服務費
(3)年度注冊(ce) 地址服務費
二、BVI年審費用繳納時間
1、公司於(yu) 上半年注冊(ce)
如果您的英屬維京群島公司是於(yu) 上半年注冊(ce) 成立的,即於(yu) 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注冊(ce) 成立的,那麽(me) ,年審費用的繳納時間是每年的5月份(上半年注冊(ce) 公司,不含公司注冊(ce) 成立當年)。如果遲於(yu) 上述時間繳納年審費用,則需要額外繳納以下罰款:
年審費用逾期繳納時間罰款(上半年注冊(ce) )
6月1日至7月31日,罰款金額為(wei) 年審費用的10%;
8月1日至10月31日,罰款金額為(wei) 年審費用的50%;
11月1日或之後,公司被撤銷注冊(ce) 。
2、公司於(yu) 下半年注冊(ce)
如果您的英屬維京群島公司是於(yu) 下半年注冊(ce) 的,即於(yu) 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注冊(ce) 成立的,那麽(me) ,年審費用的繳納時間是每年的10月份(下半年注冊(ce) 公司,不含公司注冊(ce) 成立當年)。如果遲於(yu) 上述時間繳納年審費用,則需要額外繳納以下罰款:
年審費用逾期繳納時間罰款(下半年注冊(ce) )
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罰款金額為(wei) 年審費用的10%;
次年2月1日至4月30日,罰款金額為(wei) 年審費用的50%;
5月1日或之後,公司被撤銷注冊(ce) 。